吳地有個讀書人喜歡誇誇其談,自以為才能很高,號稱當世誰也比不上他,尤其善於談論兵法,言必稱孫武、吳起。 當時正值元朝末年,天下大亂,張士誠在姑蘇自稱吳王,與本朝爭奪天下,戰事還未決出勝負。 那讀書人拜見張士誠說:「我看當今天下形勢沒有比姑蘇更便利的了,物產沒有比姑蘇更富庶的了,武器士兵也沒有比姑蘇更精鋭的了。 但是之所以不能稱霸天下的原因,是因為將領太無能了。 現在大王的將領都任命那些淺陋的人擔任,指揮作戰而不知道兵法,這簡直是鼠類相鬥罷了!您大王若真能拜我為將軍,便能奪取中原,至于戰勝那些小敵就更不在話下了。 ”張士誠以為也說得對,便拜他為將軍,聽任他自行招募兵士,並告誡管理錢糧軍需的官員不要計較他支取的多少。 那讀書人曾遊歷過錢塘,與錢塘的一些無才能而又怯懦的人有交往,於是就到錢塘去招募兵士,那些浪蕩市井的人都去投靠他,他選拔了幾十個人給予官職,每月花費的軍餉以萬石來計數。 他們每天聚坐一堂相互談論行軍作戰的兵法,餘下的時間就殺牛宰羊大擺酒宴,那些招募來的人實在是不能率領兵士作戰的呵。 曹國公李文忠攻佔錢塘以後,那讀書人及部下都逃跑離去,不敢稍微抵擋一下,後來被搜索捕獲,捆綁到轅門誅殺,臨死前還在說:“我熟讀孫、吳兵法。 」 上面是《越巫》、《吳士》二篇。 我見世上之人喜歡虛妄的死於虛妄,喜歡吹噓的死於吹噓,而終其一生不知道自己毛病的人是很多的呵,這怎麼不讓人感到困惑呢!我在遊歷吳、越時,有客人談起這二件事,就把它們歸為一類,寫出來作為人們的戒鑒。 本文選自《遜志齋集》卷六。 本文寫張士誠輕於用人是史實,所記吳士則是一個藝術概括的虛構人物。 他「自高其能」,誇誇其談,臨死還說「吾善孫吳兵法」,是一個至死不悟的極其可笑可悲的人物。 這種人物,不僅在張士誠麾下,在歷史上,在社會上,又何至千萬。 文章可為吳士者戒,也可為用人者戒。 五人墓碑記.明張溥 五人者,蓋當蓼洲周公之被逮[1],激于義而死焉者也。 至于今,郡之賢士大夫請于當道[2],即除魏閹廢祠之址以葬之[3]。 且立石于其墓之門,以旌其所為[4]。 嗚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5],其為時止十有一月耳[6]。 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貴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沒不足道者,亦已眾矣,況草野之無聞者歟!獨五人之皦皦[7],何也? 予猶記周公之被逮,在丁卯三月之望[8]。 吾社之行為士先者[9],為之聲義[10],斂貲財以送其行,哭聲震動天地。 緹騎按劍而前[11],問:「誰為哀者?」眾不能堪,抶而仆之[12]。 是時以大中丞撫吳者為魏之私人[13],周公之逮所由使也;吳之民方痛心焉。 於是乘其厲聲以呵[14],則噪而相逐[15],中丞匿于溷藩以免[16]。 既而以吳民之亂請于朝,按誅五人[17],曰顏佩韋、楊念如、馬傑、沈揚、周文元,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18]。 然五人之當刑也,意氣揚揚呼中丞之名而詈之[19],談笑而死。 斷頭置城上,顏色不少變。 有賢士大夫發五十金買五人之脰而函之[20],卒與屍合。 故今之墓中全乎為五人也。 嗟夫!大閹之亂[21],縉紳而能不易其志者[22],四海之大,有幾人歟?而五人生於編伍之間[23],素不聞詩書之訓,激昂大義,蹈死不顧,亦曷故哉[24]?且矯詔紛出[25],鈎黨之捕遍于天下[26],卒以吾郡之發憤一擊,不敢復有株治[27];大閹亦逡巡畏義[28],非常之謀難於猝發[29],待聖人之出而投繯道路[30],不可謂非五人之力也。 由是觀之,則今之高爵顯位[31],一旦抵罪,或脫身以逃,不能容于遠近[32],而又有剪髮杜門,佯狂不知所之者,其辱人賤行[33],視五人之死,輕重固何如哉?是以蓼洲周公,忠義暴于朝廷,贈謚美顯[34],榮于身後;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35],列其姓名于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無有不過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 不然,令五人者保其首領以老于戶牖之下[36],則盡其天年,人皆得以隷使之[37],安能屈豪傑之流,扼腕墓道[38],發其志士之悲哉!故予與同社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為之記,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於社稷也。 賢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吳公[39],太史文起文公[40],孟長姚公也[41]。 註釋: [1]蓼洲周公:周順昌,字景文,號蓼洲。 吳縣人、東林黨成員。 明末太監魏忠賢獨擅政權,殺害異己。 東林黨人魏大中因觸怒魏忠賢的黨羽,被捕。 當魏大中被押解途經吳縣時,周順昌曾招待他。 於是周順昌又被捕,後被殺害,[2]郡:此處指吳郡,即今蘇州市。 當道:當政的人。 [3]除:清理。 魏閹廢祠:魏忠賢當權時,一些地方官曾為他立生祠。 魏敗後,各生祠俱廢。 [4]旌:表彰。 [5]去:距離。 墓:這裡是修墓的意思。 [6]十有一月:即十一個月。 [7]皦皦jiǎo:光潔、明亮,這裡指顯赫。 [8]丁卯三月之望:天啟七年1627農曆三月十五日。 [9]吾社:指復社。 行為士先者:行為能夠成為士人表率的人。 [10]聲義:聲張正義。 [11]緹騎:漢代執金吾手下的騎士。 後世用以稱呼逮捕犯人的官役。 [12]抶chì而仆之:打倒在地。 [13]以大中丞扶吳者:以大中丞職銜做江蘇巡撫的人。 即毛一鷺。 [14]乘:趁着。 其:指毛一鷺。 呵:呵叱。 [15]噪:吵嚷。 逐:追趕。 [16]溷hùn藩:廁所。 [17]按誅:判處死罪。 [18]傫然:重疊相連的樣子。 第14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大作家 wreado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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