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衣履入水[22],擢三級[23];解衣舄者[24],皆斬之。 曰:「太子溺,俟汝解衣而救之乎!」乃赦濂死,而更令入謁[25],然怒卒未解也。 會與後食,後具齋素[26],帝問之故,對曰:「妾聞宋先生坐罪[27],溥為作福祐之[28]。 」濂至,帝令毋相見。 謫居茂州,而竟殺璲、慎[29]。 註釋: [1]洪武十年:1377年。 洪武,明太祖朱元璋年號。 [2]宋濂1310—1381:字景濂,浙江金華人。 元末即有文名,被朱文璋征為顧問。 明開國後,官至翰林學士承旨知制誥負責草擬詔令。 朱元璋即位後,逐步殺戮功臣,宋濂及早告老還鄉。 為了不使朱產生猜忌,宋每年都要到京進見,表示忠心。 但終於被貶謫而死。 [3]敕chì赤:皇帝的命令。 [4]頓首:以頭叩地。 [5]要yāo腰:約定。 [6]未畢蓬土:沒死之前。 蓬土,蓬蒿土堆之間指草野墓葬之處。 [7]歲覲jǐn進陛階:每年來宮內朝見皇帝一次。 [8]就帝慶節:乘着帝慶節的機會。 帝慶節,皇帝的生日。 [9]失朝:指宋濂沒有如約進京陛見。 [10]中書舍人:官名。 明代此職為繕寫文書。 璲suì碎:宋璲。 [11]殿廷禮儀司:明代官署名,隷屬通政使司。 序班:掌管司儀之官司。 宋慎當時任此職。 [12]且夕之憂:指病危。 [13]惟:表示希望,敬詞。 哀矜:哀憐。 裁:裁決,定奪。 下文的「裁」,免除。 [14]微:暗中。 瞰kàn看:窺察。 [15] 「詔御史」三句:朱元璋詔令御史,到宋濂家鄉處死他,抄沒他的家產。 御史,明代都察院司監察的長官為都御史。 此處即指都察院。 [16] 「先是」句:宋濂未退職前,曾任侍讀,教授太子及其它皇子封王者讀書。 經,儒家經典。 [17]愚戇ɡànɡ杠:愚而剛直,這裡指不聰明。 [18] 「俟汝」句:等你當了皇帝時再赦免他吧!宥yòu又:寬赦。 [19]不知所出:拿不出救宋濂的辦法。 [20]赴溺:投水自殺。 [21]何與yù玉汝:跟你有什麼相干?[22]衣yì易履:穿著衣裳和鞋。 [23]擢zhuó拙:提升。 [24]舄xì戲:古代一種復底鞋。 [25]更令入謁yè夜:再讓宋濂進京謁見。 [26]後:指馬皇后。 具齋素:準備了素食。 古人祭祀前,清心潔身,包括吃素食,表示莊敬。 [27]坐罪:因犯罪受犯罰。 [28] 「溥pǔ普為」句:在宮內廣做佛事求福,祈求保佑他。 溥,廣。 [29] 「謫居」二句:洪武十三年,丞相胡惟庸因樹黨專權,以謀逆罪被殺。 其後又窮究黨羽,先後致死的有三萬人。 宋慎也被牽連,家庭被貶遷到茂州今四川北部的北川、汶川一帶,宋濂于中途死在夔州今四川奉節一帶。 徐禎卿1479—1511,字昌榖。 吳縣今屬蘇州人,明孝宗弘治期間進土,文學家,少時為「吳中四子」之一,後為「前七子」之一。 有《迪功集》、《談藝錄》等。 本篇選自《剪勝野聞》,書中多記明初朝野軼聞。 宋濂是明朝的開國文臣,又曾為太子傅。 他年老辭官回鄉後,僅因有一年未能如約赴京參覲明太祖,竟獲致死之罪;其子宋璲、其孫宋慎因替宋濂進行開脫,亦獲死罪。 明太祖對宋濂這樣不念舊情,這樣嚴酷,令人聞之悚然。 這種不近情理的懲罰,就連太后與太子也是十分不滿意的。 皇后為宋濂廣做佛事,以求神祐;太子求赦不成,憤激過甚,以致投水自盡。 太子自殺未遂,凡在太子投水時未立刻赴救而「解衣舄者」皆處死。 從這個事件的處理中,又一次暴露了明太祖為人的嚴酷。 明太祖的粗細,也給人留下了較深的印象。 他不輕信宋璲、宋慎的開脫之詞,派人私訪;太子獲救後,又「遍錄救溺者」,並區分情況給予獎懲,都表明了這一點。 明太祖辦事之所以如此嚴酷、精細,是出於鞏固他的統治的需要。 他不能容忍任何人對他略有欺瞞或不忠,也不允許任何人對皇室利益稍有輕慢。 這是他對人對事進行賞罰獎懲的準繩。 據史載,宋濂因其孫宋慎被指控為胡惟庸黨,故受牽連,並不是因為沒有按時覲見。 徐禎卿所記當屬傳聞。 送陳庭學序.明宋濂 西南山水,惟川蜀最奇。 然去中州1萬里,陸有劍閣棧道2之險,水有瞿唐灧澦3之虞。 跨馬行篁竹間,山高者累旬日不見其顛際,臨上而俯視,絶壑萬仞,杳莫測其所窮,肝膽為之掉慄。 水行則江石悍利,波惡渦詭,舟一失勢尺寸,輒糜碎土沉,下飽魚鱉。 其難至如此,故非仕有力者,不可以游;非材有文者,縱游無所得;非壯強者,多老死於其地。 嗜奇之士恨焉。 天台4陳君庭學,能為詩,由中書左司掾5屢從大將北征有勞6,擢四川都指揮司照磨7,由水道至成都。 成都,川蜀之要地,楊子云、司馬相如、諸葛武侯8之所居。 英雄俊傑戰攻駐守之跡,詩人文士游眺飲射、賦詠歌呼之所,庭學無不歷覽。 既覽必發為詩,以紀其景物時世之變,於是其詩益工。 越三年,以例自免歸,會余于京師。 其氣愈充,其語愈壯,其志意愈高,蓋得于山水之助者侈矣。 余甚自愧。 方余少時,嘗有志于出遊天下,顧以學未成而不暇。 及年壯可出,而四方兵起9,無所投足。 逮今聖主興10而宇內定,極海之際,合為一家,而余齒已加耄矣11,欲如庭學之遊,尚可得乎?然吾聞古之賢士若顏回、原憲12,皆坐守陋室,蓬蒿沒戶,而志意常充然,有若囊括于天地者,此其故何也?得無有出於山水之外者乎?庭學其試歸而求焉。 苟有所得,則以告余,余將不一愧而已也。 註釋: 第12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大作家 wreado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0.2
速度
0.1
音量
0.9
語言
返回
螢幕關閉後,Chorme瀏覽器會中斷朗讀,
開車聆聽,不建議使用Chorme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