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敬達,字志通,代州人,小字生鐵。 父審,素有勇,事武皇為列校,歷直軍使,同光初,卒於軍。 敬達少以騎射著名,莊宗知之,召令繼父職;平河南有功,繼加檢校工部尚書。 明宗即位,歷捧聖指揮使、檢校尚書左仆射。 長興中,改河東馬步軍都指揮使,超授檢校司徒,領欽州刺史。 三年,加檢校太保、應州節度使。 四年,遷雲州。 時以契丹率族帳自黑榆林至,雲借漢界水草,敬達每聚兵塞下,以遏其沖。 契丹竟不敢南牧,邊人賴之。 清泰中,自彭門移鎮平陽,加檢校太傅,從石敬瑭為北面兵馬副總管,仍屯兵雁門。 未幾,晉高祖建義,末帝詔以敬達為北面行營都招討使,仍使悉引部下兵圍太原,以定州節度使楊光遠副焉。 尋統兵三萬,營于晉安鄉。 末帝自六月繼有詔促令攻取,敬達設長城連柵、雲梯飛砲,使工者運其巧思,窮土木之力。 時督事者每有所構,則暴風大雨,平地水深數尺,而城柵崩墮,竟不能合其圍。 九月,契丹至,敬達大敗,尋為所圍。 晉高祖及蕃眾自晉安寨南門外,長百餘里,闊五十里,布以氈帳,用毛索掛鈴,而部伍多犬,以備警急。 營中嘗有夜遁者,出則犬吠鈴動,跬步不能行焉。 自是敬達與麾下部曲五萬人,馬萬匹,無由四奔,但見穹廬如崗阜相屬,諸軍相顧失色。 始則削木篩糞,以飼其馬,日望朝廷救軍,及漸羸死,則與將士分食之,馬盡食殫。 副將楊光遠、次將安審琦知不濟,勸敬達宜早降以求自安。 敬達曰:「吾受恩于明宗,位歷方鎮,主上授我大柄,而失律如此,已有愧於心也。 今救軍在近,旦暮雪恥有期,諸公何相迫耶!待勢窮,則請殺吾,攜首以降,亦未為晚。 」光遠、審琦知敬達意未決,恐坐成魚肉,遂斬敬達以降。 《契丹國志》:楊光遠謀害張敬達,諸將高行周陰為之備,敬達疏於防禦,推遠行周等。 清晨,光遠上謁,見敬達左右無人,遂殺之。 末帝聞其歿也,愴慟久之。 契丹主告其部曲及漢之降者曰:「為臣當如此人!」令部人收葬之。 晉高祖即位後,所有田宅,咸賜其妻子焉。 時議者以敬達嘗事數帝,亟立軍功,及領籓郡,不聞其濫,繼屯守塞垣,復能撫下,而臨難固執,不求苟免,乃近代之忠臣也。 晉有天下,不能追懋官封,賞其事蹟,非激忠之道也。 卷七十一 列傳二十三 馬鬱,其先范陽人。 鬱少警悟,有俊才智數,言辯縱橫,下筆成文。 乾寧末,為府刀筆小吏。 李匡威為王鎔所殺,鎔書報其弟匡儔。 匡儔遣使于鎔,問謀亂本末,幕客為書,多不如旨。 鬱時直記室,即起草,為之條列事狀,雲可疑者十,詞理俊贍,以此知名。 嘗聘王鎔于鎮州,官妓有轉轉者,美麗善歌舞,因宴席,鬱累挑之。 幕客張澤亦以文章名,謂鬱曰:「子能座上成賦,可以此妓奉酬。 」鬱抽筆操紙,即時成賦,擁妓而去。 鬱在武皇幕,累官至檢校司空、秘書監。 武皇與莊宗禮遇俱厚,歲時給賜優異。 監軍張承業,本朝舊人,權貴任事,人士脅肩低首候之。 鬱以滑稽侮狎,其往如歸,有時直造臥內。 每賓僚宴集,承業出珍果陳列于前,食之必盡。 承業私戒主膳者曰:「他日馬監至,唯以乾藕子置前而已。 」鬱至,窺其不可啖;異日,靴中出一鐵楇,碎而食之。 承業大笑曰:「為公設異饌,勿敗余食案。 」其俊率如此。 鬱在莊宗幕,寄寓他土,年老思鄉,每對莊宗欷歔,言家在范陽,乞骸歸國,以葬舊山。 莊宗謂之曰:「自卿去國已來,同舍孰在?守光尚不能容父,能容卿乎!孤不惜卿行,但卿不得死爾。 」鬱既無歸路,衷懷嗚悒,竟卒於太原。 司空頲,貝州人。 唐僖宗時,舉進士不中,屬天子播遷,三輔大亂,乃還鄉裡。 羅紹威為節度副大使,頲以所業干之,幕客公乘億為延譽,羅宏信署為府參軍,闢館驛巡官。 張彥之亂,命判官王正言草奏,正言素不能文,不能下筆,彥怒詬曰:「鈍漢乃辱我!」推之下榻。 問孰可草奏者,有言頲,羅王時書記,乃馳騎召之。 頲揮筆成文,詆斥梁君臣,彥甚喜,為判官。 及張彥復脅賀德倫降于唐,德倫遣頲先奉狀太原。 《北夢瑣言》載其狀詞云:屈原哀郢,本非怨望之人;樂毅歸燕,且異傾邪之行。 莊宗仍以頲為判官,後以頲權軍府事。 頲有侄在梁,遣家奴以書召之,都虞候張裕擒其家奴,以謂通於梁,遂見殺。 《通鑒》:晉王責頲曰:「自吾得魏博,庶事悉以委公,公何得見欺如是,獨不可先相示耶!」揖令歸第,是日族誅于軍門。 曹廷隱,魏州人也,為本州典謁虞候。 賀德倫使西迎莊宗于晉陽,莊宗既得鄴城,擢為馬步都虞候,以其稱職,自是遷拜日隆。 天成初,除齊州防禦使。 下車嚴整,頗有清白之譽。 時有孔目吏范弼者,為人剛愎,視廷隱蔑如也。 弼監軍廩,鬻空乏以取貲;又私貨官鹽,廷隱按之,遂奏其事。 弼家人訴于執政,並下御史府劾之。 弼雖伏法,廷隱以所奏不實,併流永州,續敕賜自盡,時人冤之。 第20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大作家 wreado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0.2
速度
0.1
音量
0.9
語言
返回
螢幕關閉後,Chorme瀏覽器會中斷朗讀,
開車聆聽,不建議使用Chorme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