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臣曰:李崧仕唐、晉之兩朝,聳伊、皋之重望,考其器業,無忝台衡。 會多僻之朝,被參夷之戮,人之不幸,天亦難忱。 逢吉秉蛇虺之心,竊夔、龍之位,殺人不忌,與國俱亡。 李崧之冤血未銷,逢吉之梟首斯至,冥報之事,安可忽諸!自李鏻而下,凡數君子者,皆踐履朝行,彰施帝載,國華邦直,斯焉在哉!惟延皓之醜行,宜乎不得其死矣。 卷一百九 列傳六 杜重威,其先朔州人,近世徙家于太原。 祖興,振武牙將。 父堆金,事唐武皇為先鋒使。 重威少事明宗,自護聖軍校領防州刺史。 其妻即晉高祖妹也,累封宋國大長公主。 天福初,命重威典禁軍,遙授舒州刺史。 二年,張從賓構亂,據汜水,晉高祖遣重威與候益率眾破之,以功授潞州節度使。 與楊光遠降范延光于鄴城,改許州節度使,兼侍衛親軍馬步軍副指揮使,尋加同平章事。 未幾,移鎮鄆州,遷侍衛親軍馬步軍都指揮使。 《通鑒》:馮道、李崧屢薦重威之能,以為都指揮使,充隨駕禦營使。 及鎮州安重榮稱兵向闕,命重威禦之,敗重榮于宗城。 重榮奔據常山,重威尋拔其城,斬重榮首傳于闕下,授成德軍節度使。 所得重榮家財及常山公帑,悉歸於己,晉高祖知而不問。 至鎮,復重斂於民,稅外加賦,境內苦之《通鑒》:重威所至黷貨,民多逃亡,嘗出過市,謂左右曰:「人言我驅盡百姓,何市人之多也!」 少帝嗣位,與契丹絶好,契丹主連年伐晉,重威但閉壁自守。 部內城邑相繼破陷,一境生靈受屠戮,重威任居方面,未嘗以一土一騎救之。 每敵騎數十驅漢人千萬過城下,如入無人之境,重威但登陴注目,略無邀取之意。 開運元年秋,加北面行營招討使。 二年,領大軍下新州、滿城、遂城。 契丹主自古北口回軍,追躡王師,重威等狼狽而旋,至陽城,為契丹所困。 會大風狂猛,軍情憤激,府彥卿、張彥澤等引軍四出,敵眾大潰,諸將欲追之,重威曰:「逢賊得命,更望復子乎!」遂收軍馳歸常山。 先是,重威于州內括借錢帛,吏民大被其苦,人情咸怨,重以境內凋弊,十室九空,重威遂無留意,連上表乞歸朝,不俟報即時上路。 朝廷以邊上重鎮,主帥擅離,苟有奔沖,慮失禦備,然亦無如之何,即以馬全節代之,重威尋授鄴都留守。 會鎮州軍食不繼,遣殿中監王欽祚就本州和市,重威私第有粟十餘萬斛,遂錄之以聞。 朝廷給絹數萬匹,價其粟直。 重威大忿曰:「我非反逆,安得籍沒耶!」三年冬,晉少帝詔重威與李守貞等率師經略瀛、鄚。 師至瀛州城下,晉騎將梁漢璋與契丹接戰,漢璋死焉。 重威即時回軍,次武強,聞契丹主南下,乃西趨鎮州,至中渡橋,與契丹夾滹水而營。 十二月八日,宋彥筠、王清等率數千人渡滹沲,陣于北岸,為敵所破。 時契丹遊軍已至欒城,道路隔絶,人情危蹙,重威密遣人詣敵帳,潛布腹心。 契丹主大悅,許以中原帝之,重威庸暗,深以為信。 一日,伏甲于內,召諸將會,告以降敵之意,諸將愕然。 以上將既變,乃俯首聽命,遂連署降表,令中門使高勛賫送敵帳,軍士解甲,舉聲慟哭。 是日,有大霧起於降軍之上。 契丹主使重威衣赭袍以示諸軍,尋偽加守太傅,鄴都留守如故。 契丹主南行,命重威部轄晉軍以從,既至東京,駐晉軍于陳橋,士伍饑凍,不勝其苦。 重威每出入衢路,為市民所詬,俯首而已。 契丹下令括率京城錢帛,將相公私,雷同率配,重威與李守貞各萬緡,乃告契丹主曰:「臣等以十萬漢軍降于皇帝,不免配借,臣所不甘。 」契丹主笑而免之。 尋群盜斷澶州浮梁,契丹乃遣重威歸籓。 明年三月,契丹主北去,至相州城下,重威與妻石氏詣牙帳貢獻而回。 高祖車駕至闕,以重威為宋州節度使,加守太尉。 重威懼,閉城拒命,詔高行周率兵攻討,重威遣其子宏遂等告急於鎮州滿達勒,乞師救援,以宏遂為質,滿達勒遣蕃將楊兗赴之。 未幾,鎮州軍逐滿達勒,楊兗至洺州而回。 十月,高祖親征,車駕至鄴城之下,遣給事中陳觀等賫詔入城,許其歸命,重威不納。 數日,高祖親率諸軍攻其壘,不克,王師傷夷者萬餘人。 《宋史·杜漢徽傳》云:從高行周討杜重威于鄴城,屢為流矢所中,身被重創,猶力戰,觀者壯之。 高祖駐軍數旬,城中糧盡,屑麹餅以給軍士,吏民逾壘而出者甚眾,皆無人色。 至是,重威牙將詣行宮請降,復遣節度判官王敏奉表請罪,賜優詔敦勉,許其如初。 重威即遣其子宏遂、妻石氏出候高祖,重威繼踵出降,素服俟罪,復其衣冠,賜見,即日製授檢校太師、守太傅、兼中書令。 鄴城士庶,殍殕者十之六七。 先是,契丹遣幽州指揮使張璉,以部下軍二千餘人屯鄴,時亦有燕軍一千五百人在京師,會高祖至闕,有上變者,言燕軍謀亂,盡誅于繁台之下,咸稱其冤。 有逃奔于鄴者,備言其事,故張璉等懼死,與重威膠固守城,略無叛志。 高祖亦悔其前失,累令宣諭,許以不死。 璉等於城上揚言曰:「繁台之誅,燕軍何罪?既無生理,以死為期。 」璉一軍在圍中,重威推食解衣,儘力姑息。 燕軍驕悍,憑陵吏民,子女金帛,公行豪奪。 及重威請命,璉等邀朝廷信誓,詔許璉等卻歸本土。 及出降,盡誅璉等將數十人,其什長已下放歸幽州,將出漢境,剽略而去。 高祖遣三司使王章、樞密副使郭威,錄重威部下將吏盡誅之,籍其財產與重威私帑,分給將士。 第31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大作家 wreado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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