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儔自陳:「久留敵營,備遭困辱,乞置散地。 」詔以述古殿直學士提舉亳州明道宮。 戊戌,詔贈李若水觀文殿學士,賜其家銀帛五百匹、兩,官子孫五人。 以路允迪、耿延禧為京城撫諭使。 王倫遷朝奉郎,假刑部侍郎,充大金通問使,進士朱弁為修武郎,副之;又以傅雱假工部侍郎,充通和使,武功大夫趙哲副之。 倫家貧無行,以任俠往來京、洛間。 京城破,淵聖御宣德門,都人喧呼,倫乘勢徑造禦前曰:「臣能彈壓。 」帝解所佩夏國寶劍賜之。 倫曰:「臣未有官,豈能服眾!」帝亟取片紙書王倫除兵部侍郎。 倫與惡少數人傳旨撫定。 至是上書自伸前志,乞使敵國問二聖起居。 既而議改雱為祈請使,合門宣贊舍人馬識遠為副,而倫、弁、哲不遣。 時潛善等復主議和,因用靖康誓書,畫河為界。 始,敵求割蒲、解,圍城中許之。 潛善乃命刑部不得眷赦文河東、北兩路及河中府解州;其乙未、丁酉所遣兵,且令屯大河之南,應機進止。 己亥,詔:「朕將謹視舊章,不以手筆廢朝令,不以內侍典兵權;容受直言,斥去浮靡,非軍功無異常,非戎備無僝工。 若群臣狃以故習,導諛諱過;大臣蔽賢,所主非實;台諫糾慝,有言非公;凡此之屬,必罰無赦。 」 時諸道勤王兵皆至行在。 陝西將官王德,初隷劉光世為右軍將官,德有威名,號「王夜叉」。 以胡蠡為高麗國信使,黃越副之。 李綱誅軍賊周德于江寧。 德既作亂,會經制司屬官鮑貽遜統勤王兵七千至城下,江淮發運判官、直徽猷閣方孟卿檄貽遜進兵逼城。 德乃受招,而殺掠如故。 知溧陽縣楊邦乂亦起民兵討之。 綱至太平州,遣使諭以勤王,始受節制,然猶桀驁,欲乘間逃去。 綱次江寧,與江南東路轉運判官、權安撫司事李彌遜謀,大犒群賊于轉運司,執德與其徒聶旺,磔于市,誅黨四十餘人,而令提舉常平王枋統其餘兵。 旋改鮑貽遜宣教郎,楊邦乂就升通判江寧府。 庚子,詔:「靖康大臣,主和誤國。 特進李邦彥,責授建寧軍節度副使,安置潯州;崇信軍節度副使、涪州安置吳敏移柳州,秘書少監、亳州居住蔡懋移英州,責授正奉大夫、提舉南京鴻慶宮李梲惠州,中大夫、提舉亳州明道宮宇文虛中韶州,承議郎、提舉亳州明道宮鄭望之連州,通直郎、提舉杭州洞霄宮李鄴賀州,並安置。 」 壬寅,封后宮潘氏。 帝在康邸,宣和皇后為納之,有寵。 邢後北去,妃以無名位得留,至是封賢妃,以梁師成第賜其叔父永思。 江淮發運使梁揚祖與工部員外郎楊淵同提領措置東南茶鹽公事,置司真州。 時東北道梗,鹽筴不通。 揚祖奏:「真州,東南水陸要衝,宜遣官置司,給賣鈔引,所有茶鹽錢並充朝廷封樁,諸司毋得移用。 」故有是命。 以開封尹徐秉哲充徽猷閣直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觀。 趙子崧言:「京城人士籍籍,謂王時雍、徐秉哲、吳幵、莫儔、范瓊、胡思、王紹、王及之、顏博文、余大均,皆左右賣國,逼太上皇,取皇太子,污辱六宮,公取嬪禦,捕系宗室,盜竅禁中財物。 張邦昌未有反正之心,十人皆日夕締謀,冀以久假。 至僭號時,思獻赦文,直用濮安懿王廟諱。 邦昌皇恐,博文則曰:『雖欲避堯之子,其如畏天之威!』伏望將此十人付獄鞫治,明正典刑,以為萬世人臣之戒。 」 是日,淵聖皇帝次代州,度太和嶺,至雲中,留十餘日。 自離都城,舊臣無敢問起居者,至代州,惟滕茂實迎謁于道。 茂實以靖康初出使,時兄祹通判代州,已先降。 宗翰素重茂實,遷之代州,又自京師取其弟華實同居。 茂實聞淵聖將至,即自為哀詞,篆「宋工部侍郎滕茂實墓」九字,取奉使黃幡裹之,授其友董銑。 翼日,淵聖及郊,具冠幘,號哭迎拜。 宗翰逼令易服,茂實力拒不從,並請侍舊主俱行,不許。 癸卯,詔以二聖未還,罷天申節上壽常禮。 自是至紹興十二年皆如之。 姚平仲再復吉州團練使,所在出榜,召赴行在。 平仲劫寨不利,傳者以為亂兵所殺。 靖康末,復忠州刺史。 帝思其才,命所在訪之。 或雲平仲隱九江山中。 乙巳,詔諸路勤王兵還營,令所在人賜錢三千。 資政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張叔夜卒。 初,叔夜北遷,道中惟飲湯水,至白溝,禦者曰:「過界河矣。 」矍然而起,仰天大呼,翼日,扼吭死,年六十三。 遙拜觀文殿大學士、醴泉觀使。 又,何至金國,不食死。 孫傅北遷,不知所終。 丙午,詔:「覃恩進秩,惟侍從及宗室南班官給告,餘並尚書省出敕。 」 知同州唐重上疏言:「今急務有三,大患有五。 急務大率以車駕西幸為先;其次則建籓鎮,封宗子,守我土地,緩急無為敵有;再欲通夏國之好,繼青唐之後,使相掎角以緩敵勢。 所謂大患者:法令滋彰而官吏因緣為奸;朝綱委靡而士夫相習誕謾;軍政敗壞而將兵奔潰;國用既竭而利源又失;民心已離而調發方興。 欲救此者,莫若于守祖宗成憲,登用忠直,大正賞刑,選將帥之臣,擇循良之吏。 天下大計,無出於此。 」 金人破河中府,貴州防禦使、權府事郝仲連死之。 初,金人攻河中,守臣席益遁,范致虛遣仲連節制軍馬,屯河中,就權府事。 至是洛索以重兵壓府城,仲連力戰而外援不至,度不能守,先自殺其家;城破,不屈,洛索使擊殺之。 後贈中侍大夫、明州觀察使。 丁未,路允迪守吏部尚書,王襄領開封府職事。 詔「文武臣僚,非篤疾廢疾,毋得陳乞致仕。 」以士大夫避事求退者眾也。 第7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大作家 wreado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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