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命權吏部侍郎魏矼館伴,右武大夫榮州防禦使。 知合門事藍公佐假慶遠軍承宣使副之。 矼言:「頃任御史,嘗論和議之非,今難以專對。 」秦檜召矼至都堂,問其所以不主和議之意。 矼具陳敵情難保,檜謂之曰:「公以智料敵,檜以誠待敵。 」石工曰:「相公固以誠待敵,第恐敵人不以誠侍相公耳。 」檜不能屈,乃改命焉。 既而倫又辭,遂命給事中吳表臣往來館中議事。 癸丑,召利州觀察使、知鼎州馬擴赴行在。 金使烏陵阿思謀初入境,數問擴所在,王倫奏:「思謀乃海上結約之人,與擴相熟,宜召赴行在,恐須使令。 」故有是命。 六月,乙卯朔,禮部貢院奏試博學宏詞合格,中等,左迪功郎、鄂州武昌縣尉詹叔義,右迪功郎、前建康府司法參軍陳岩肖;下等,左迪功郎、饒州鄱陽縣東尉王大方。 詔叔義、大方並與堂除,仍減年磨勘,岩肖賜同進士出身。 戊午,金主至自天開殿。 壬戌,宗正少卿張九成權尚書禮部侍郎。 衍聖公孔玠避亂寓衢州,詔即賜田五頃。 戊辰,接伴官范同言金使已至常州,帝愀然曰:「太后春秋已高,朕朝夕思念,欲早相見,故不憚屈己以冀和議之成。 然有備無患,縱使和議已成,亦不可弛兵備。 」參知政事劉大中曰:「和與戰守自不相妨,若專事和而忘戰守,則墮敵計中耳。 」 樞密副使王庶時在合肥,上疏曰:「臣聞無故請和者,謀也。 究觀金國,侵軼已逾一紀,前此乘戰勝之勢以至江、淮,而我未嘗有一日之捷。 逮至紹興甲寅冬,蕃部深入,駐兵淮南,陛下親征,至使奔逸而去。 又丙辰冬,敵人傾國南侵,陛下再統六師,至于江、淮之間,皇威大振,蕃部皆有所卻,於是遺使告我以徽宗皇帝、顯肅皇后訃音。 彼若果敦鄰好,則所報訃音,不應在累年之後;必因畏長驅而往,故以此謀沮師。 陛下天資聖孝,哀毀之中,即遣使往以求梓宮,往返之間,一年半矣,尚未聞梓宮之至,固已落彼之計。 又聞去年金國以欺詐廢豫,偽庭用事之人,奔散四走,莫能自保,百姓上下,日望我兵之至。 諸帥之在中都者,如居積薪之上而火未然,勢之傾危,未有易於此者。 若我一搖足,則中原非彼所有,所以陰謀秘計,不得不遣使也。 也違之間,可不深思而熟計之!臣中夜以思,使人之來,其甘言啖我,不過出於二策:一則以淮為界,一則以河為界。 以淮為界,乃我今日所有之地,而淮之外亦有見今州縣所治,如泗州、漣水軍是也,既為我有,安用以和為請。 若以河為界,則東西四千里,兵火之餘,白骨未斂,幾無人跡,彼若誠實與我,既得其故地,非若偽豫之不恤,尚當十年無征役,以蘇其凋瘵。 財賦既無所從出,所責歲賂無慮數百萬,若欲重斂諸路,困弊已極,安可取以充谿壑之慾!利害曉然,而不先為之慮,則三十萬兵宿於無用之地,假以歲月,是彼不必征伐,而我數年之間,終於自斃。 彼之為計可謂盡善,而我之為國未有若斯之疏也。 臣願陛下先與在廷之臣,立為一定之論,若以淮為界,其所請之賂必少,以河為界,其所請之賂必多。 或多或少,未系國之利害,以凋弊之極為言。 彼若以生靈為念,當告之以河南之地,偽豫暴斂之甚,必使之蘇息,然後可漸責稅賦,其歲賂須五年之後方能津遣。 若或見從,則彼之和議,方見誠實。 如或不然,則彼以計困我,既使我不敢用兵,而又于因窮之際重取歲賂,是彼無所施為而坐收成功,其為謀深矣。 」疏入,不報。 直秘閣、奉迎梓宮副使高公繪先歸至臨安。 壬申,帝特禦射殿,引見禮部合格舉人黃公度已下,遂以南省及四川類試合格舉人黃貢等共三百九十五人參定為五等,賜及第、出身、同出身,奏名林格以下,出身至助教。 癸酉,樞密副使王庶自淮西還行在。 第22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大作家 wreado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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