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月,召朱熹至,對於垂拱殿,其一言:「陛下舉措之間,動涉疑貳,聽納之際,未免蔽欺,由不講乎大學之道,而未嘗隨事以觀理,即理以應事。 」其二言:「非戰無以復仇,非守無以制勝。 」末言:「古先聖王所以攘外之道,其本不在威強而在德業,其備不在邊境而在朝廷,其具不在兵食而在紀綱。 願開綱諫諍,黜遠邪佞,杜塞幸門,安固邦本。 四者為先務之急,庶幾形勢自強而恢復可冀矣。 」 盧仲賢至宿州,布薩忠義懼之以威。 仲賢惶恐,言歸當稟命,遂以忠義遺三省、密院書來。 其畫定四事:一,欲通書稱叔侄;二,欲得唐、鄧、海、泗四州;三,欲歲幣銀絹之數如舊;四,欲歸彼叛臣及歸正人。 十一月,己丑,仲賢還,以書奏,帝大悔之。 庚寅,太白經天。 庚子,湯思退請以王之望充金通問使,龍大淵副之,許割棄四州,求減歲幣之半。 初,之望為都督府參贊軍事,雅不欲戰,請入朝,因奏:「人主論兵,與臣下不同,惟奉承天意而已。 竊觀天意,南北之形已成,未易相兼,我之不可絶淮而北,猶敵之不可越江而南也。 移攻戰之力以自守,自守既固,然後隨機制變,擇利而應之。 」思退悅其言,故奏遣之。 右正言陳良翰言:「前遣使已辱命,大臣不悔前失而復遣王之望,是金不折一兵而坐收四千里要害之地,決不可許。 若歲幣,則俟得陵寢然後與,庶為有名。 今議未決而之望遽行,恐其辱國不止於盧仲賢,願先馳一介往,俟議決行,未晚也。 」 丙午,張栻奏盧仲賢辱國無狀,擅許四州,下大理寺,奪三官。 陳康伯等言:「金人求通和,朝廷遣盧仲賢報之,其所論最大者三事:我所欲者,削去舊禮,彼亦肯從;彼所欲者,歲幣如數,我不深較;其未決者,彼欲得四州,而我以祖宗陵寢、欽宗梓宮為言,未之與也。 請召張浚咨訪,仍命侍從、台諫集議。 」帝從之。 群臣多欲從金人所請,張浚及湖北、京西宣諭使虞允文、起居郎胡銓、監察御史閻安中上疏力爭,以為不可與和。 湯思退怒曰:「此皆以利害不切於己,大言誤國,以邀美名。 宗社大事,豈同戲劇!」帝意遂定。 浚在道,聞王之望行,上疏力辯其失曰:「自秦檜主和,陰懷他志,卒成前年之禍。 檜之大罪未正于朝,致使其黨復出為惡。 臣聞立大事者,以人心為本。 今內外之議未決,而遣使之詔已下,失中原將士四海傾慕之心,他日誰復為陛下用命哉!」 庚戌,金百官請上尊號;金主不許。 詔:「中都、平州及饑荒地並經契丹剽黥有質妻賣子者,官為收贖。 」 金尚書左丞翟永固乞致仕,不許,壬子,罷為真定尹。 尚書省奏:「永固自執政為真定尹,其傘蓋當用何制度?」金主曰:「用執政制度。 」遂着為令。 癸丑,以胡昉、楊由義為使金通問國信所審議官。 金罷貢金線段匹。 甲寅,金以尚書右丞赫舍哩良弼為左丞,吏部尚書石琚參知政事。 琚固辭,金主曰:「卿之才望,無不可者,何以辭為!」 十二月,己未,尚書左仆射、平章事陳康伯罷。 乙丑,張浚入見,力言金未可與和,請帝幸建康以圖進兵。 帝乃手詔王之望待命境上,令胡昉等先往諭金帥以四州不可割之意;如必欲得四州,則當追還使人,罷和議。 戊辰,除朱熹為武學博士。 時湯思退等主和議,近習曾覿、龍大淵用事。 熹三札所陳,不除前所上封事之議,而語益剴切,思退等皆不悅,故除是職。 尋與洪适論不合而歸。 丁丑,以湯思退為尚書左仆射,張浚為右仆射,並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浚仍都督江淮東西路軍馬。 金主獵于近效,以所獲薦山陵,自是歲以為常。 辛巳,金以蘇保衡為尚書右丞。 除胡銓為宗正少卿;乞補外,不許。 時金將富察特默、大周仁、蕭琦降,併為節度使。 銓言:「受降自古所難。 今金三大將內附,優其部曲以系中原之心,善矣。 然處之近地,萬一包藏禍心,或為內應,後將噬臍。 願勿任以兵柄,遷于湖廣以絶後患。 」 永康陳亮上《中興五論》,力排和議,不報。 金太師、尚書令張浩薨。 金主輟朝一日,謚文康。 先是近侍有請罷科舉者,金主曰:「吾見太師議之。 」浩入見,金主曰:「自古帝王有不用文學者乎?」浩對曰:「有。 」曰:「誰歟?」浩曰:「秦始皇。 」金主顧左右曰:「豈可使我為始皇乎!」議遂寢。 是歲,兩浙大水、旱、蝗,江東大水,悉蠲其賦。 ○孝宗紹統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聖成孝皇帝隆興二年金大定四年 春,正月,丁亥朔,詔曰:「朕恭覽乾德元年郊祀詔書,有云:『務從省約,無至勞煩。 』仰見事天之誠,愛民之仁。 朕祗膺慈詔,嗣守皇祚,今歲冬日至,當郊見上帝,可令有司,除事神儀物、諸軍賞給依舊制外,其乘輿服禦及中外支費,並從省約。 」 戊子,金罷路、府、州元日及萬春節貢獻。 金主謂侍臣曰:「秦王宗翰有功于國,何乃無嗣?」皆未知所對。 金主曰:「朕嘗聞宗翰在西京,坑殺降者千人,得非其報耶?」 癸巳,帝謂侍臣曰:「近日士大夫奔競之風少息否?」宰相湯思退等曰:「方欲措置。 」帝曰:「卿等留意政事,當立紀綱,正法度,不可困于文書。 」 金群臣再請上尊號,金主不許。 丙申,命虞允文調兵討廣西諸盜。 知潭州黃祖舜,言江、湖之間,私籌輕薄沙錢,請申嚴私鑄之刑。 戶部契勘私鑄毛錢及磨錯翦鑿並博易私錢行使,各有立定條法,下諸路提刑司,行下所部切嚴約束,從之。 第33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大作家 wreado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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