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烏孫分立兩昆彌,漢用憂勞,且無寧歲。 時康居復遣子侍漢,貢獻,都護郭舜上言;「本匈奴盛時,非以兼有烏孫、康居故也;及其稱臣妾,非以失二國也。 漢雖皆受其質子,然三國內相輸遺,交通如故;亦相候司,見便則發。 合不能相親信,離不能相臣役。 以今言之,結配烏孫,竟未有益,反為中國生事。 然烏孫既結在前,今與匈奴俱稱臣,義不可距。 而康居驕黠,訖不肯拜使者;都護吏至其國,坐之烏孫諸使下,王及貴人先飲食已,乃飲啖都護吏,故為無所省以誇旁國。 以此度之,何故遣子入侍?其欲賈市,為好辭之詐也。 匈奴,百蠻大國,今事漢甚備;聞康居不拜,且使單于有悔自卑之意。 宜歸其侍子,絶勿復使,以章漢家不通無禮之國!」漢為其新通,重致遠人,終覊縻不絶。 孝成皇帝中元延三年(辛亥,公元前一零年) 春,正月,丙寅,蜀郡岷山崩,壅江三日,江水竭。 劉向大惡之,曰:「昔周岐山崩,三川竭,而幽王亡。 岐山者,周所興也。 漢家本起於蜀、漢,今所起之地,山崩川竭,星孛又及攝提、大角,從參至辰,殆必亡矣!」 二月,丙午,封淳于長為定陵侯。 三月,上行幸雍,祠五畤。 上將大誇胡人以多禽獸。 秋,命右扶風發民入南山,西自褒、斜,東至弘農,南驅漢中,張羅罔罝罘,捕熊羆禽獸,載以檻車,輸長楊射熊館,以罔為周阹,縱禽獸其中,令胡人手搏之,自取其獲,上親臨觀焉。 孝成皇帝中元延四年(壬子,公元前九年) 春,正月,上行幸甘泉,郊泰畤。 中山王興,定陶王欣皆來朝,中山王獨從傅,定陶王盡從傅、相、中尉。 上怪之,以問定陶王,對曰:「令:諸侯王朝,得從其國二千石。 傅、相、中尉,皆國二千石,故盡從之。 」上令誦《詩》,通習,能說。 佗日,問中山王:「獨從傅在何法令?」不能對;令誦《尚書》,又廢;及賜食于前,後飽;起下,襪系解。 帝由此以為不能,而賢定陶王,數稱其材。 是時諸侯王唯二人于帝為至親,定陶王祖母傅太后隨王來朝,私賂遺趙皇后、昭儀及票騎將軍王根。 後、昭儀、根見上無子,亦欲豫自結,為長久計,皆更稱定陶王,勸帝以為嗣。 帝亦自美其材,為加元服而遣之,時年十七矣。 三月,上行幸河東,祠后土。 隕石于關東二。 王根薦谷永,徵入,為大司農。 永前後所上四十餘事,略相反覆,專攻上身與後宮而已;黨于王氏,上亦知之,不甚親信也。 為大司農歲餘,病;滿三月,上不賜告,即時免。 數月,卒。 孝成皇帝中綏和元年(癸丑,公元前八年) 春,正月,大赦天下。 上召丞相翟方進、御史大夫孔光、右將軍廉褒、後將軍朱博入禁中,議「中山、定陶王誰宜為嗣者」。 方進、根、褒、博皆以為:「定陶王,帝弟之子,《禮》曰:『昆弟之子,猶子也。 為其後者,為之子也,』定陶王宜為嗣。 」光獨以為:「禮,立嗣以親。 以《尚書·盤庚》殷之及王為比,兄終弟及。 中山王,先帝之子,帝親弟,宜為嗣。 」上以「中山王不材;又禮,兄弟不得相入廟,」不從光議。 二月,癸丑,詔立定陶王欣為皇太子,封中山王舅諫大夫馮參為宜鄉侯,益中山國三萬戶,以慰其意;使執金吾任宏守大鴻臚,持節征定陶王。 定陶王謝曰:「臣材質不足以假充太子之宮;臣願且得留國邸,旦夕奉問起居,俟有聖嗣,歸國守籓。 」書奏,天子報聞。 戊午,孔光以議不合意,左遷廷尉;何武為御史大夫。 初,詔求殷後,分散為十餘姓,推求其嫡,不能得。 匡衡、梅福皆以為宜封孔子世為湯後,上從之,封孔吉為殷紹嘉侯。 三月,與周承休侯皆進爵為公,地各百里。 上行幸雍,祠五畤。 初,何武之為廷尉也,建言:「末俗之敝,政事煩多,宰相之材不能及古,而丞相獨兼三公之事,所以久廢而不治也。 宜建三公官。 」上從之。 夏,四月,賜曲陽侯根大司馬印綬,置官屬,罷票騎將軍官;以御史大夫何武為大司空,封汜鄉侯。 皆增奉如丞相,以備三公焉。 秋,八月,庚戌,中山孝王興薨。 匈奴車牙單于死;弟囊知牙斯立,為烏珠留若鞮單于。 烏珠留單于立,以弟樂為左賢王,輿為右賢王,漢遣中郎將夏侯籓、副校尉韓容使匈奴。 第20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大作家 wreado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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