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太保舜等及吏民上書者八千餘人,咸請如陳崇言,加賞于安漢公。 章下有司,有司請「益封公以新息、召陵二縣及黃郵聚、新野田;采伊尹、周公稱號,加公為宰衡,位上公,三公言事稱『敢言之』;賜公太夫人號曰功顯君;封公子男二人安為褒新侯,臨為賞都侯;加後聘三千七百萬,合為一萬萬,以明大禮;太后臨前殿親封拜,安漢公拜前,二子拜後,如周公故事。 」莽稽首辭讓,出奏封事:「願獨受母號,還安、臨印韍及號位戶邑。 」事下,太師光等皆曰:「賞未足以直功。 謙約退讓,公之常節,終不可聽。 忠臣之節亦宜自屈,而伸主上之義。 宜遣大司徒、大司空持節承製詔公亟入視事,詔尚書勿復受公之讓奏。 」奏可。 莽乃起視事,止減召陵、黃郵、新野之田而已。 莽復以所益納徵錢千萬遺太后左右奉共養者。 莽雖專權,然所以誑耀媚事太后,下至旁側長禦,方故萬端,賂遺以千萬數。 白尊太后姊、妹號皆為君,食湯沐邑。 以故左右日夜共譽莽。 莽又知太后婦人,厭居深宮中,莽欲虞樂以市其權,乃令太后四時車駕巡狩四郊,存見孤、寡、貞婦,所至屬縣,輒施恩惠,賜民錢帛、牛酒,歲以為常。 太后旁弄兒病,在外舍,莽自親候之。 其欲得太后意如此。 太保舜奏言:「天下聞公不受千乘之土,辭萬金之幣,莫不鄉化。 蜀郡男子路建等輟訟,慚怍而退,雖文王卻虞、芮,何以加!宜報告天下。 」奏可。 於是孔光愈恐,固稱疾辭位。 太后詔:「太師毋朝,十日一入省中,置几杖,賜餐十七物,然後歸,官屬按職如故。 」 莽奏起明堂、闢雍、靈台,為學者築舍萬區,制度甚盛。 立《樂經》;益博士員,經各五人。 征天下通一藝、教授十一人以上,及有逸禮、古書、天文、圖讖、鐘律、月令、兵法、史篇文字,通知其意者,皆詣公車。 網羅天下異能之士,至者前後千數,皆令記說廷中,將令正乖謬,壹異說雲。 又征能治河者以百數,其大略異者,長水校尉平陵關並言:「河決率常于平原、東郡左右,其地形下而土疏惡。 聞禹治河時,本空此地,以為水猥盛則放溢,少稍自索,雖時易處,猶不能離此。 上古難識,近察秦、漢以來,河決曹、衛之域,其南北不過百八十里。 可空此地,勿以為官亭、民室而已。 」御史臨淮韓牧以為:「可略于《禹貢》九河處穿之,縱不能為九,但為四、五,宜有益。 」大司空掾王橫言:「河入勃海地,高於韓牧所欲穿處。 往者天嘗連雨,東北風,海水溢西南出,浸數百里,九河之地已為海所漸矣。 禹之行河水,本隨西山下東北去。 《周譜》云:『定王五年,河徙。 』則今所行非禹之所穿也。 又秦攻魏,決河灌其都,決處遂大,不可復補。 宜卻徙完平處更開空,使緣西山足,乘高地而東北入海,乃無水災。 」司空掾沛國桓譚典其議,為甄豐言:「凡此數者,必有一是;宜詳考驗,皆可豫見。 計定然後舉事,費不過數億萬,亦可以事諸浮食無產業民。 空居與行役,同當衣食,衣食縣官而為之作,乃兩便,可以上繼禹功,下除民疾。 」時莽但崇空語,無施行者。 群臣奏言:「昔周公攝政七年,制度乃定。 今安漢公輔政四年,營作二旬,大功畢成,宜升宰衡位在諸侯王上。 」詔曰:「可。 」仍令議九錫之法。 莽奏尊孝宣廟為中宗,孝元廟為高宗;又奏毀孝宣皇考廟勿修;罷南陵、雲陵為縣。 奏可。 莽自以北化匈奴,東致海外,南懷黃支,唯西方未有加,乃遣中郎將平憲等多持金幣誘塞外羌,使獻地願內屬。 憲等奏言:「羌豪良願等種可萬二千人,願為內臣,獻鮮水海、允谷、鹽池、平地美草,皆予漢民;自居險阻處為籓蔽。 問良願降意,對曰:『太皇太后聖明,安漢公至仁,天下太平,五穀成熟,或禾長丈餘,或一粟三米,或不種自生,或繭不蠶自成;甘露從天下,醴泉自地出;鳳皇來儀,神爵降集。 從四歲以來,羌人無所疾苦,故思樂內屬。 』宜以時處業,置屬國領護。 」事下莽,莽復奏:「今已有東海、南海、北海郡,請受良願等所獻地為西海郡。 分天下為十二州,應古制。 」奏可。 冬,置西海郡。 又增法五十條,犯者徙之西海。 徙者以千萬數,民始怨矣。 梁王立坐與衛氏交通,廢,徙南鄭;自殺。 分京師置前輝光、後丞烈二郡。 更公卿、大夫、八十一元士官名、位次及十二州名、分界。 郡國所屬,罷置改易,天下多事,吏不能紀矣。 孝平皇帝下元始五年(乙丑,公元五年) 第22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大作家 wreado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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