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八月,莽親之南郊,鑄作威鬥,以五石銅為之,若北斗,長二尺五寸,欲以厭勝眾兵。 既成,令司命負之,莽出在前,入在禦旁。 莽置羲和命士,以督五均、六筦。 郡有數人,皆用富賈為之,乘傳求利,交錯天下。 因與郡縣通姦,多張空簿,府藏不實,百姓愈病。 是歲,莽復下詔申明六筦,每一筦為設科條防禁,犯者罪至死。 奸吏猾民並侵,眾庶各不安生,又一切調上公以下諸有奴婢者,率一口出錢三千六百,天下愈愁。 納言馮常以六筦諫,莽大怒,免常官。 法令煩苛,民搖手觸禁,不得耕桑,繇役煩劇,而枯旱、蝗蟲相因,獄訟不決。 吏用苛暴立威,旁緣莽禁,侵刻小民,富者不自保,貧者無以自存,於是並起為盜賊,依阻山澤,吏不能禽而覆蔽之,浸淫日廣。 臨淮瓜田儀等依阻會稽長州;琅邪呂母聚黨數千人,殺海曲宰,入海中為盜,其眾浸多,至萬數。 荊州饑饉,民眾入野澤,掘鳧茈而食之,更相侵奪。 新市人王匡、王鳳為平理諍訟,遂推為渠帥,眾數百人。 於是諸亡命者南陽馬武、潁川王常、成丹等,皆往從之。 共攻離鄉聚,臧于綠林山中,數月間至七八千人。 又有南郡張霸、江夏羊牧等與王匡俱起,眾皆萬人。 莽遣使者即赦盜賊,還言:「盜賊解輒復合,問其故,皆曰:『愁法禁煩苛,不得舉手,力作所得,不足以給貢稅;閉門自守,又坐鄰伍鑄錢挾銅,奸吏因以愁民。 』民窮,悉起為盜賊。 」莽大怒,免之。 其或順指言「民驕黠當誅」及言「時運適然,且滅不久」,莽說,輒遷官。 王莽下天鳳五年(戊寅,公元一八年) 春,正月,朔,北軍南門災。 以大司馬司允費興為荊州牧;見,問到部方略,興對曰:「荊、揚之民,率依阻山澤,以漁采為業。 間者國張六筦,稅山澤,妨奪民之利,連年久旱,百姓饑窮,故為盜賊。 興到部,欲令明曉告盜賊歸田裡,假貸犛牛、種食,闊其租賦,冀可以解釋安集。 」莽怒,免興官。 天下吏以不得俸祿,併為奸利,郡尹、縣宰家累千金。 莽乃考始建國二年胡虜猾夏以來諸軍吏及緣邊吏大夫以上為奸利增產致富者,收其家所有財產五分之四以助邊急。 公府士馳傳天下,考覆貪饕,關吏告其將、奴婢告其主,冀以禁奸,而奸愈甚。 莽孫功崇公宗坐自畫容貌,被服天子衣冠,刻三印,發覺,自殺。 宗姊妨為衛將軍王興夫人,坐祝詛姑,殺婢以絶口,與興皆自殺。 是歲,揚雄卒。 初,成帝之世,雄為郎,給事黃門,與莽及劉秀並列;哀帝之初,又與董賢同官。 莽、賢為三公,權傾人主,所薦莫不拔擢,而雄三世不徙官。 及莽篡位,雄以耆老久次,轉為大夫。 恬于勢利,好古樂道,欲以文章成名于後世,乃作《大玄》以綜天、地、人之道;又見諸子各以其智舛馳,大抵詆訾聖人,即為怪迂、析辯詭辭以撓世事,雖小辯,終破大道而惑眾,使溺于所聞而不自知其非也,故人時有問雄者,常用法應之,號曰《法言》。 用心于內,不求于外,于時人皆忽之;唯劉秀及范逡敬焉,而桓譚以為絶倫,鉅鹿侯芭師事焉。 大司空王邑、納言嚴尤聞雄死,謂桓譚曰:「子常稱揚雄書,豈能傳于後世乎?」譚曰:「必傳,顧君與譚不及見也。 凡人賤近而貴遠,親見揚子云祿位容貌不能動人,故輕其書。 昔老聃著虛無之言兩篇,薄仁義,非禮學,然後好之者尚以為過于《五經》,自漢文、景之君及司馬遷皆有是言。 今揚子之書文義至深,而論不詭于聖人,則必度越諸子矣!」 琅邪樊崇起兵于莒,眾百餘人,轉入太山。 群盜以崇勇猛,皆附之,一歲間至萬餘人。 崇同郡人逄安、東海人徐宣、謝祿、楊音各起兵,合數萬人,復引從崇。 共還攻莒,不能下,轉掠青、徐間。 又有東海刁子都,亦起兵鈔擊徐、兗。 莽遣使者發郡國兵擊之,不能克。 烏累單于死,弟左賢王輿立,為呼都而屍道皋若鞮單于。 輿既立,貪利賞賜,遣大且渠奢與伊墨居次雲女弟之子醯櫝王,俱奉獻至長安。 莽遣和親侯歙與奢等俱至制虜塞下,與雲及須卜當會;因以兵迫脅雲、當,將至長安。 雲、當小男從塞下得脫,歸匈奴。 當至長安,莽拜為須卜單于,欲出大兵以輔立之,兵調度亦不合。 而匈奴愈怒,併入北邊為寇。 王莽下天鳳六年(己卯,公元一九年) 春,莽見盜賊多,乃令太史推三萬六千歲歷紀,六歲一改元,布天下。 下書自言己當如黃帝仙升天,欲以誑耀百姓,銷解盜賊。 眾皆笑之。 初獻《新樂》于明堂、太廟。 第23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大作家 wreado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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