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四方皆以饑寒窮愁起為盜賊,稍稍群聚,常思歲熟得歸鄉裡,眾雖萬數,不敢略有城邑,轉掠求食,日闋而已。 諸長吏牧守皆自亂鬥中兵而死,賊非敢欲殺之也,而莽終不諭其故。 是歲,荊州牧發奔命二萬人討綠林賊。 賊帥王匡等相率迎擊于雲杜,大破牧軍,殺數千人,盡獲輜重。 牧欲北歸,賊馬武等復遮擊之,鈎牧車屏泥,刺殺其驂乘,然終不敢殺牧。 賊遂攻拔竟陵,轉擊雲杜、安陸,多略婦女,還入綠林中,至有五萬餘口,州郡不能制。 又,大司馬士按章豫州,為賊所獲,賊送付縣。 士還,上書具言狀。 莽大怒,下獄,以為誣罔,因下書責七公曰:「夫吏者,理也。 宣德明恩,以牧養民,仁之道也。 抑強督奸,捕誅盜賊,義之節也。 今則不然。 盜發不輒得,至成群黨遮略乘傳宰士。 士得脫者又妄自言:『我責數賊:「何故為是?」賊曰:「以貧窮故耳。 」賊護出我。 』今俗人議者率多若此。 惟貧困饑寒犯法為非,大者群盜,小者偷穴,不過二科;今乃結謀連黨以千百數,是逆亂之大者,豈饑寒之謂邪!七公其嚴敕卿大夫、卒正、連率、庶尹,謹牧養善民,急捕殄盜賊!有不同心併力疾惡黠賊,而妄曰饑寒所為,輒捕系,請其罪!」於是群下愈恐,莫敢言賊情者,州郡又不得擅發兵,賊由是遂不制。 唯翼平連率田況素果敢,發民年十八以上四萬餘人,授以庫兵,與刻石為約。 樊崇等聞之,不敢入界。 況自劾奏,莽讓況:「未賜虎符而擅發兵,此弄兵也,厥罪乏興。 以況自詭必禽滅賊,故且勿治。 」後況自請出界擊賊,所向皆破。 莽以璽書令況領青、徐二州牧事,況上言:「盜賊始發,其原甚微,部吏、伍人所能禽也。 咎在長吏不為意,縣欺其郡,郡欺朝廷,實百言十,實千言百。 朝廷忽略,不輒督責,遂至延蔓連州,乃遣將帥,多使者,傳相監趣。 郡縣力事上官,應塞詰對,共酒食,具資用,以救斷斬,不暇復憂盜賊、治官事。 將帥又不能躬率吏士,戰則為賊所破,吏氣浸傷,徒費百姓。 前幸蒙赦令,賊欲解散,或反遮擊,恐入山谷,轉相告語。 故郡縣降賊皆更驚駭,恐見詐滅,因饑饉易動,旬日之間更十餘萬人,此盜賊所以多之故也。 今洛陽以東,米石二千,竊見詔書欲遣太師、更始將軍。 二人爪牙重臣,多從人眾,道上空竭,少則無以威示遠方。 宜急選牧、尹以下,明其賞罰,收合離鄉;小國無城郭者,徙其老弱置大城中,積臧谷食,併力固守。 賊來攻城,則不能下;所過無食,勢不得群聚。 如此,招之必降,擊之則滅。 今空復多出將帥,郡縣苦之,反甚于賊。 宜盡征還乘傳諸使者以休息郡縣。 委任臣況以二州盜賊,必平定之。 」莽畏惡況,陰為發代,遣使者賜況璽書。 使者至,見況,因令代監其兵,遣況西詣長安,拜為師尉大夫。 況去,齊地遂敗。 王莽下地皇三年(壬午,公元二二年) 春,正月,九廟成,納神主。 莽謁見,大駕乘六馬,以五采毛為龍文衣,著角,長三尺。 又造華蓋九重,高八丈一尺,載以四輪車。 輓者皆呼「登仙」,莽出,令在前。 百官竊言:「此似輀車,非仙物也。 」 二月,樊崇等殺景尚。 關東人相食。 夏,四月,遣太師王匡、更始將軍廉丹東討眾賊。 初,樊崇等眾既浸盛,乃相與為約:「殺人者死,傷人者償創。 」其中最尊號三老,次從事,次卒史。 及聞太師、更始將討之,恐其眾與莽兵亂,乃皆朱其眉以相識別,由是號曰赤眉。 匡、丹合將鋭士十餘萬人,所過放縱。 東方為之語曰:「寧逢赤眉,不逢太師!太師尚可,更始殺我!」卒如田況之言。 莽又多遣大夫、謁者分教民煮草木為酪,酪不可食,重為煩費。 綠林賊遇疾疫,死者且半,乃各分散引去。 王常、成丹西入南郡,號「下江兵」;王匡、王鳳、馬武及其支黨朱鮪、張卬等北入南陽,號「新市兵」。 皆自稱將軍。 莽遣司命大將軍孫仁部豫州,納言大將軍嚴尤、秩宗大將軍陳茂擊荊州,各從吏士百餘人,乘傳到部募士。 尤謂茂曰:「遣將不與兵符,必先請而後動,是猶紲韓盧而責之獲也。 」 蝗從東方來,飛蔽天。 流民入關者數十萬人,乃置養贍官稟食之,使者監領,與小吏共盜其稟,饑死者什七八。 先是,莽使中黃門王業領長安市買,賤取於民,民甚患之。 業以省費為功,賜爵附城。 莽聞城中饑饉,以問業。 業曰:「皆流民也。 」乃市所賣粱飯、肉羹,持入示莽曰:「居民食咸如此。 」莽信之。 第23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大作家 wreado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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