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京師大水。 竇太后母卒於比景,太后憂思感疾,癸巳,崩于雲台。 宦者積怨竇氏,以衣車載太后屍置城南市舍,數日,曹節、王甫欲用貴人禮殯。 帝曰:「太后親立朕躬,統承大業,豈宜以貴人終乎!」於是發喪成禮。 節等欲別葬太后,而以馮貴人配祔。 詔公卿大會朝堂,令中常侍趙忠監議。 太尉李咸時病,扶輿而起,搗椒自隨,謂妻子曰:「若皇太后不得配食桓帝,吾不生還矣!」既議,坐者數百人,各瞻望良久,莫肯先言。 趙忠曰:「議當時定!」廷尉陳球曰:「皇太后以盛德良家,母臨天下,宜配先帝,是無所疑。 」忠笑而言曰:「陳廷尉宜便操筆。 」球即下議曰:「皇太后自在椒房,有聰明母儀之德;遭時不造,援立聖明承繼宗廟,功烈至重。 先帝晏駕,因遇大獄,遷居空宮,不幸早世,家雖獲罪,事非太后,今若別葬,誠失天下之望。 且馮貴人塚嘗被發掘,骸骨暴露,與賊並屍,魂靈污染,且無功于國,何宜上配至尊!」忠省球議,作色俯仰,蚩球曰:「陳廷尉建此議甚健!」球曰:「陳、竇既冤,皇太后無故幽閉,臣常痛心,天下憤嘆!今日言之,退而受罪,宿昔之願也!」李咸曰:「臣本謂宜爾,誠與意合。 」於是公卿以下皆從球議。 曹節、王甫猶爭,以為:「梁後家犯惡逆,別葬懿陵,武帝黜廢衛後,而以李夫人配食,今竇氏罪深,豈得合葬先帝!」李咸覆上疏曰:「臣伏惟章德竇後虐害恭懷,安思閻後家犯惡逆,而和帝無異葬之議,順朝無貶降之文。 至于衛後,孝武皇帝身所廢棄,不可以為比。 今長樂太后尊號在身,親嘗稱制,且援立聖明,光隆皇祚。 太后以陛下為子,陛下豈得不以太后為母!子無黜母,臣無貶君,宜合葬宣陵,一如舊制。 」帝省奏,從之。 秋,七月,甲寅,葬桓思皇后于宣陵。 有人書朱雀闕,言:「天下大亂,曹節、王甫幽殺太后,公卿皆尸祿,無忠言者。 」詔司隷校尉劉猛逐捕,十日一會。 猛以誹書言直,不肯急捕。 月餘,主名不立;猛坐左轉諫議大夫,以御史中丞段熲代之。 熲乃四出逐捕,及太學游生系者千餘人。 節等又使熲以它事奏猛,論輸左校。 初,司隷校尉王寓依倚宦官,求薦于太常張奐,奐拒之,寓遂陷奐以黨罪禁錮。 奐嘗與段熲爭擊羌,不相平,熲為司隷,欲逐奐歸敦煌而害之;奐奏記哀請于熲,乃得免。 初,魏郡李暠為司隷校尉,以舊怨殺扶風蘇謙;謙子不韋瘞而不葬,變姓名,結客報仇。 暠遷大司農,不韋匿于諭廥中,鑿地旁達暠之寢室,殺其妾並小兒。 暠大懼,以板藉地,一夕九徙。 又掘暠父塚,斷取其頭,標之於市。 暠求捕不獲,憤恚,嘔血死。 不韋遇赦還家,乃葬父行喪。 張奐素睦于蘇氏,而段熲與暠善,熲闢不韋為司隷從事,不韋懼,稱病不詣。 熲怒,使從事張賢就家殺之,先以鴆與賢父曰:「若賢不得不韋,便可飲此!」賢遂收不韋,並其一門六十餘人,盡誅之。 渤海王悝之貶癭陶也,因中常侍王甫求復國,許謝錢五千萬;既而桓帝遺詔復悝國,悝知非甫功,不肯還謝錢。 中常侍鄭颯、中黃門董騰數與悝交通,甫密司察以告段熲。 冬,十月,收颯送北寺獄,使尚書令廉忠誣奏「颯等謀迎立悝,大逆不道」,遂詔冀州刺史收悝考實,迫責悝,令自殺;妃妾十一人、子女七十人、伎女二十四人皆死獄中,傅、相以下悉伏誅。 甫等十二人皆以功封列侯。 十一月,會稽妖賊許生起句章,自稱陽明皇帝,眾以萬數;遣揚州刺史臧旻、丹楊太守陳寅討之。 十二月,司徒許栩罷,以大鴻臚袁隗為司徒。 鮮卑寇并州。 是歲,單于車兒死,子屠特若屍逐就單于立。 孝靈皇帝上之下熹平二年(癸丑,公元一七三年) 春,正月,大疫。 丁丑,司空宗俱薨。 二月,壬午,赦天下。 以光祿勛楊賜為司空。 三月,太尉李咸免。 夏,五月,以司隷校尉段熲為太尉。 六月,北海地震。 秋,七月,司空楊賜免;以太常潁川唐珍為司空。 珍,衡之弟也。 冬,十二月,太尉段熲罷。 鮮卑寇幽、並二州。 癸酉晦,日有食之。 孝靈皇帝上之下熹平三年(甲寅,公元一七四年) 春,二月,己巳,赦天下。 以太常東海陳耽為太尉。 三月,中山穆王暢薨,無子,國除。 夏,六月,封河間王利子康為濟南王,奉孝仁皇祀。 吳郡司馬富春孫堅召募精勇,得千餘人,助州郡討許生。 冬,十一月,臧旻、陳寅大破生於會稽,斬之。 任城王博薨,無子,國絶。 第36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大作家 wreado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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