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卯,詔諸路使:「免役法依元豐八年見行條約施行。 」 鄧溫伯言:「舊名潤甫,昨避高陳王諱,今請複舊名。 」從之。 戊辰,同修國史蔡卞上疏言:「先帝盛德大業,卓然出千古之上,而《實錄》所紀,類多疑似不根,乞驗索審訂。 重行刊定,使後世無所迷惑。 」詔從之,以卞兼國史修撰。 己巳,遼除玉田、密雲流民租賦一年。 是月,知汝州蘇轍,降授左朝議大夫,徙知袁州。 責詞略曰:「垂簾之初,老奸擅國,置在言路,使詆先朝,反以君父為仇,無復臣子之義。 」中書舍人林希所草。 老奸,蓋陰斥宣仁也。 希典書命,自司馬光、呂大防、公着、劉摯等數十人之制,極其醜詆。 一日,草制罷,擲筆于地曰:「壞盡名節矣!」 閏月,壬申,以陸師閔等二十三人為諸路提舉常平官。 癸酉,罷十科舉士法,從井亮采言也。 翟思言:「先帝正史,將以傳示萬世。 訪聞秉筆之臣,多刊落事蹟,變亂美實,以外應奸人誣詆之說。 今既改命史官,須別起文,請降旨取《日曆》、《時政記》與今《實錄》參對。 。 」從之。 甲申,以觀文殿學士安燾為門下侍郎。 以禮部侍郎孔武仲為寶文閣待制、知宣州。 乙酉,以工部尚書李之純為寶文閣待制、知單州,御史劉拯言其為中丞時阿附蘇軾故也。 丙戌,虞策請復置天下義倉,每苗稅一石,出米五升,自來年為始,專充賑濟;從之。 貶通判杭州秦觀監處州茶鹽酒稅,以劉拯言其影附蘇軾、增損《實錄》也。 丁亥,詔神宗隨龍人趙世長等遷秩賜賚有差。 戊子,詔:「在京諸司所受傳宣中批,並候朝廷覆奏以行。 」 癸巳,命知蘇州呂惠卿改知江寧府。 乙未,章惇入見,遂就職,命提舉修《神宗實錄》、《國史》。 戊戌,詔改隆佑宮曰慈德宮,前殿曰慈德,中曰仁明,後曰壽昌。 以黃履為御史中丞。 元豐末,履嘗為中丞,與蔡確、章惇、邢恕相交結,每確、惇有所嫌惡,則使恕道風旨于履,履即排擊之,時謂之「四凶」,為劉安世所論而出。 至是驚復引用,俾報復仇怨,元佑正臣,無一得免矣。 帝之初即位也,程顥知扶溝縣,以檄至河南府,留守韓宗師問:「朝事如何?」顥曰:「司馬君實、呂晦叔作相矣。 」又問:「果作相,當如何?」曰:「當與元豐大臣同。 若先分黨與,它日可憂。 」宗師曰:「何憂?」曰:「元豐大臣皆嗜利者,使自變其已甚害民之法,則善矣。 不然,衣冠之禍未艾也。 」至是其言乃驗。 宗師,絳之子也。 庚子,遼賜西北路貧民錢。 五月,壬寅,罷修官制局。 甲辰,罷進士習試詩賦,專治二經。 遼主駐赤勒嶺。 己酉,詔以王安石《日錄》參定《神宗實錄》、《正史》。 初,安石將死,悔其所作,命從子防焚之,防詭以它書代。 至是蔡卞即防家取以上之,因芟落事實,文飾奸偽,盡改元佑所修。 辛亥,劉奉世罷。 奉世為人,簡重有法度,常云:「家世唯知事君,內省不愧作士大夫公論而已。 得喪,常理也。 譬如寒暑加人,雖善攝生者不能無病,正須安以處之。 」時以章惇用事,力乞外。 乃罷為真定府路安撫使,兼知成德軍。 癸丑,詔:「中外學官,非制科、進士、上捨生入官者,並罷。 」 編類元佑群臣章疏及更改事條。 甲寅,殿中侍御史郭知章言:「先帝闢地進壤,扼西戎之咽喉,如安疆、葭蘆、浮圖、米脂,據高臨下,宅險遏沖。 元佑初,用事之臣委四寨而棄之,外示以弱,實生戎心。 乞檢閲議臣所進章疏,列其名氏,顯行黜責。 」惇等因開列初議棄地者自司馬光、文彥博而下凡十一人。 惇奏曰:「棄地之議,司馬光、文彥博主之於內,趙昪、范純粹成之於外,故眾論莫能奪。 若孫覺、王存輩,皆闇不曉事,妄議邊計者。 至于趙昪、范純粹,明知其便,而首尾異同以傅會大臣,可謂挾奸罔上。 夫妄議者猶可恕,挾奸者不可不深治。 」帝以為然。 右正言張商英言:「先帝謂天地合祭非古。 」詔禮部、太常詳議以聞。 以右正言上官均為工部員外郎。 章惇方欲擅權,惡均異論,故罷均言職。 尋以均權發遣京東西路刑獄。 戊午,遼有司言:「德勒諸部侵邊,統軍使出戰不利,招討使以兵擊破之。 惇睦宮太師耶律安努及其子歿于陣。 」 己未,以禮部侍郎楊畏為吏部侍郎。 初,呂大防既超遷畏,畏知章惇心復用,時惇居蘇州,有張擴者,惇妻之侄,畏托擴致意云:「畏度事勢輕重,因呂大防、蘇轍以逐劉摯、梁燾輩;又欲並逐大防及轍,而二人覺之,遽罷畏言職。 畏跡在元佑,心在熙寧、元豐,首為公闢路者也。 」及惇赴召,百官郊迎,畏獨請間,語多斥大防。 有直省官聞之,嘆曰:「楊侍郎前日諂事呂相公,亦如今日見章相公也。 」惇信畏言,故又遷吏部。 乙丑,尚書左丞鄧潤甫卒。 潤甫首陳紹述,遂登政府。 章惇議重謫呂大防、劉摯,潤甫不以為然,曰:「俟見上,當力爭。 」無何,暴卒。 丁卯,嗣濮王宗暉卒。 是月,高麗國王運殂,遣使告于遼,遼遣蕭遵列等賻贈。 六月,知永興軍呂大防降授右正議大夫、知隨州,知青州劉摯落職,降授左朝議大夫、知黃州,知汝州蘇轍降授左朝議大夫、知袁州,以台諫交章論列故也。 來之邵等言知英州蘇軾詆斥先朝,甲戌,責授寧遠軍節度副使,惠州安置。 壬午,封高密郡王宗晟為嗣濮王。 癸未,以翰林學士承旨曾布同知樞密院事。 甲申,禮部言太學博士詹文奏乞除去王安石《字說》之禁,從之。 第47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大作家 wreado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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