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 上 第32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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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子,帝幸衛尉馮石府,留飲十許日,賞賜甚厚,拜其子世為黃門侍郎,世弟二人皆為郎中。石,陽邑侯魴之孫也,父柱尚顯宗女獲嘉公主,石襲公主爵,為獲嘉侯,能取悅當世,故為帝所寵。京師及郡國二十七雨水。 冬,十一月,己丑,郡國三十五地震。 鮮卑寇玄菟。 尚書令礻殳諷等奏,以為「孝文皇帝定約禮之制,光武皇帝絶告寧之典,貽則萬世,誠不可改,宜復斷大臣行三年喪。」尚書陳忠上疏曰:「高祖受命,蕭何創製,大臣有寧告之科,合于致憂之義。建武之初,新承大亂,凡諸國政,多趣簡易,大臣既不得告寧而群司營祿念私,鮮循三年之喪以報顧復之恩者,禮義之方,實為雕損。陛下聽大臣終喪,聖功美業,靡以尚茲。《孟子》有言:『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運如掌。』臣願陛下登高北望,以甘陵之思揆度臣子之心,則海內鹹得其所。」時宦官不便之,竟寢忠奏。庚子,復斷二千石以上行三年喪。 袁宏論曰:古之帝王所以篤化美俗,率民為善,因其自然而不奪其情,民猶有不及者,而況毀禮止哀,滅其天性乎! 十二月,高句驪王宮率馬韓、濊貊數千騎圍玄菟,夫餘王遣子尉仇台將二萬餘人與州郡併力討破之。是歲,宮死,子遂成立。玄菟太守姚光上言,欲因其喪,發兵擊之,議者皆以為可許。陳忠曰:「宮前桀黠,光不能討,死而擊之,非義也。宜遣使弔問,因責讓前罪,赦不加誅,取其後善。」帝從之。 孝安皇帝延光元年(壬戌,公元一二二年) 春,三月,丙午,改元,赦天下。 護羌校尉馬賢追擊麻奴,到湟中,破之,種眾散遁。 夏,四月,癸未,京師、郡國二十一雨雹,河西雹大者如鬥。 幽州刺史馮煥、玄菟太守姚光數糾發奸惡,怨者詐作璽書,譴責煥、光,賜以歐刀,又下遼東都尉龐奮,使速行刑。奮即斬光,收煥。煥欲自殺,其子緄疑詔文有異,止煥曰:「大人在州,志欲去惡,實無它故。必是凶人妄詐,規肆奸毒。願以事自上,甘罪無晚。」煥從其言,上書自訟,果詐者所為,征奮,抵罪。 癸巳,司空陳褒免。五月,庚戌,宗正彭城劉授為司空。 己巳,封河間孝王子德為安平王,嗣樂成靖王后。 六月,郡國蝗。 秋,七月,癸卯,京師及郡國十三地震。 高句驪王遂成還漢生口,詣玄菟降,其後濊貊率服,東垂少事。 虔人羌與上郡胡反,度遼將軍耿夔擊破之。八月,陽陵園寢火。 九月,甲戌,郡國二十七地震。 鮮卑既累殺郡守,膽氣轉盛,控弦數萬騎,冬,十月,復寇雁門、定襄;十一月,寇太原。 燒當羌麻奴饑困,將種眾詣漢陽太守耿種降。 是歲,京師及郡國二十七雨水。 第32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大作家 wreado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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