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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公案    402


作者:佚名
頁數:402 / 0
類別:推理懸疑

 

作者:佚名 / 第1頁 / 共3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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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打聚夾峰,捉拿鐵頭和尚,此是後話,暫且按下。

再說胡縣令便跟着計全,好容易跑回溫家寨,又前後各處找尋殆遍,總尋不出人。此時天已大黑,又不知何路通性命如何?計全沒法,只得到了內宅,將溫球的家小一概拿下,令人綁縛起來,勒令家小交人。溫球的妻子被逼不過,只得謊騙計全,引指他到暗室內搜尋。計全聽說,隨即帶了胡縣令,並親兵人等,走到後花園內,將石洞挖開,進內搜找,哪裡有個溫球?雖然溫球未曾搜檢出來,卻救出兩個女子。計全復又各處去找,剛出了花園,轉過一條小巷,只聽東首矮屋內有呻吟之聲。計全就帶了親兵,走入矮屋一看,原來何路通四馬倒攢,弔在屋內。計全立即上前,將何路通放下,復又一同出來,問溫球的妻子,究竟溫球現在何處?他妻子此時只得將溫球逃走的話說了出來。計全又問她何時逃走的呢?他妻子道:「大約桃源縣離了莊上那個時候才走的。」計全聽說,便望胡縣令道:「貴縣如何?果然不出吾所料。」胡縣令聽說,只得向溫球的妻子埋怨道:「本縣與你家丈夫有何仇隙?他居心搶劫梁家女子,反說人家通同大盜,到本縣那裡控告。本縣以為他是個本地鄉紳,說話向來不錯,哪裡知道竟是這等一個混帳東西!現在又畏罪逃脫,害得本縣官是要丟了,還要用錢,保不定何時才可緝獲到手。你家丈夫一日緝獲不到,本縣就要多用一日錢,倒為了你家一個混帳東西,弄得本縣財官俱喪。他不想本縣這個七品前程,也非容易到手,在上司面前,不知叩多少頭,說了多少『求大人栽培』的話。哪裡曉得到任未及一年,本錢雖然賺回來了,利錢也得了好些,就被你家丈夫這一閙,不但本縣利錢一個落不到,只怕本錢還是有命無毛。你家害得本縣好苦呀!」說罷望着溫球的妻子跳了一會。溫球妻子見他這等着急,也只得望他說道:「太爺不必說了,打個倒算盤罷!只當從前少賺了幾個。而且俗語說得好,『湯裡來一定是要水裡去的』。看破些罷!」畢竟後來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359回  訊家屬追究行蹤 緝強梁購覓眼線

話說胡縣令見溫球逃脫,不知去向,急得沒法,只得將他的家小一併拿入縣衙,莊房封鎖起來,候緝到正凶,再行發落。


  



  
次日即提出梁世和一家四口,又將梁玉貞並捉拿的原差,由桃源縣親身押解淮安,聽候審問。不日已到,將一干人犯,先行寄入山陽縣監。然後,計全、何路通見了施公,將上項的事稟了一遍。施公點頭。接着桃源縣胡維世也來稟見。施公當即傳見。胡維世給施公行了禮,站立一旁。施公命他坐下,當下問道:「溫球控告梁世和通同大盜一案,貴縣可曾訪查明白,究竟有無證據呢?」胡縣令道:「卑職該死。總是卑職一時糊塗,致屈好人下獄。」施公道:「貴縣既為朝廷命官,本縣境內出此等強徒惡霸,應該早為懲辦,除暴安良。即使力有未逮,也應該申詳大府,併力合拿,才是道理。為什麼通同作弊,誣害良民,但聽一面之詞,便諂害他一家五口。這是有人告到本部堂這裡;倘若無人出首,這梁氏一家五口,就屈死貴縣手裡了。現在溫球又復逃脫,貴縣一定知他的蹤跡。仍煩貴縣十日內,將溫球獲到,本部堂或看貴縣一官非易,從輕懲處。倘再怙惡不悛,袒護惡霸,本部堂斷不輕恕。那時,貴縣可不要怨本部堂鐵面無私!姑候明日訊明原、被告人等,貴縣便請回衙,趕緊緝獲溫球到案。」胡縣令聽了這話,哪敢強辯?只得請了安,告退出去。

次日施公升堂,先傳原告陳仁壽問了一遍,即將梁世和夫婦父子提來。梁世和夫婦跪在下面,又將前情申訴了一遍。施公又命將梁玉貞帶上。玉貞跪下,先磕了一個頭。施公問道:「陳仁壽是你何人?」玉貞道:「是小女子表兄。自幼經父母憑媒說合許字,尚未過門。」施公道:「溫球將你搶去,你曾被逼過嗎?」玉貞道:「小女子也曾被逼兩次,後因小女子驚嚇成疾;又虧溫家一個姓劉的老仆婦,多方防護,所幸小女子未被污。」施公道:「這還是你的造化。但是溫球究竟為著何事,誣害你父母兄弟?可知道麼?」梁玉貞又將前情申訴一遍。施公命她退下去,帶桃源縣原差。下面答應,將兩原差帶上。施公問道,:「你是去捉梁世和一家四口的麼?」那原差道:「是小的奉了縣太爺之命去捉的。」施公道:「你兩個喚作什麼名字?」

兩個原差回道:「小的名喚吳能。」「小的名喚張淦。」施公又問道:「你等前去梁家的時節,可曾見有強盜在他家麼?」吳能道:「小的未曾看見。」又問張淦道:「你曾看見嗎?」張淦道:「小的也未曾看見。」施公又問道:「可拿着他真憑實據麼?」

原差道:「也不曾拿着。」施公道:「你等說不曾見他家窩留大盜,又不曾拿着實據,你等怎麼就將梁世和一家四口拿去呢?」

吳能道:“小的這日在班房閒坐,忽見溫大爺家有個小使喚作扣子,來喚小的趕緊前去;說是他家大爺有要緊的話說。小的不知何事,就隨着扣子去了。到了溫家寨,溫大爺就向小的說道:‘你們這兩個月內,閙的盜案是不少了,一件皆不曾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