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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東坡集 下    205


作者:蘇東坡
頁數:205 / 0
類別:古典詩

 

作者:蘇東坡 / 第1頁 / 共3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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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臣蓋嘗為公行狀,而端明殿學士范鎮取以志其墓矣,故其詳不復再見,而獨論其大。議者徒見上與太皇太后進公之速,用公之盡,而不知神宗皇帝知公之深也。自士庶人至于卿大夫,相與為賓師朋友,道足以相信,而權不足以相休戚,然猶同己則親之,異己則疏之,未有聞過而喜,受誨而不怒者也,而況于君臣之間乎?方熙寧中,朝廷政事與公所言無一不相違者,書數十上,皆盡言不諱,蓋自敵以下所不能堪,而先帝安受之,非特不怒而已,乃欲以為左右輔弼之臣,至為敘其所著書,讀之於邇英閣,不深知公,而能如是乎?二聖之知公也,知之於既同。而先帝之知公也,知之於方異。故臣以先帝為難。昔齊神武皇帝寢疾,告其子世宗曰:「侯景專制河南十四年矣,諸將皆莫能敵,惟慕容紹宗可以制之。我故不貴,留以遺汝。」而唐太宗亦謂高宗:「汝于李無恩,我今責出之,汝當授以仆射。」乃出為疊州都督。夫齊神武、唐太宗,雖未足以比隆先帝,而紹宗與,亦非公之流,然古之人君所以為其子孫長計遠慮者,類皆如此。寧其身亡受知人之名,而使其子孫專享得賢之利。先帝知公如此,而卒不盡用,安知其意不出於此乎?臣既書其事,乃拜手稽首而作詩曰:

.於皇上帝,子惠我民。孰堪顧天,惟聖與仁。聖子受命,如堯之初。神母詔之,匪亟匪徐。聖神無心,孰左右之。民自擇相,我興授之。其相惟何,太師溫公。公來自西,一馬二童。萬人環之,如渴赴泉。孰不見公,莫如我先。二聖忘己,惟公是式。公亦無我,惟民是度。民曰樂哉,既相司馬。爾賈于途,我耕于野。士曰時哉,既用君實。我後子先,時不可失。公如麟凰,不鷙不搏。羽毛畢朝,雄狡率服。為政一年,疾病半之。功則多矣,百年之思。知公于異,識公于微。匪公之思,神考是懷。天子萬年,四夷來同。薦于清廟,神考之功。

【趙清獻公神道碑】

故太子少師清獻趙公,既薨之三年,其子幾除喪來告于朝曰:「先臣既葬,而墓隧之碑無名與文,無以詔示來世,敢以請。」天子曰:「嘻,茲予先正,以惠術擾民如鄭子產,以忠言摩上如晉叔向。」乃以愛直名其碑,而又命臣軾為之文。


  



  
臣軾逮事仁宗皇帝。蓋嘗竊觀天地之盛德,而窺日月之末光矣。未嘗行也,而萬事莫不畢舉。未嘗視也,而萬物莫不畢見。非有他術也,善於用人而已。惟清獻公擢自御史。是時將用諫官御史,必取天下第一流,非學術才行備具為一世所高者不與。用之至重,故言行計從,有不十年而為近臣者;言不當,有不旋踵而黜者。是非明辨,而賞罰必信,故土居其官者少妄,而天子穆然無為,坐視其成功,奸宄消亡,而忠良全安。此則清獻公與其僚之功也。

公諱,字閲道。其先京兆奉天人。唐德宗世,植為嶺南節度使。植生隱,為中書侍郎。隱生光逢、光裔,並掌內外製,皆為唐聞人。五代之亂,徙家于越。公則植之十世從孫也。曾祖諱曇,深州司戶參軍。祖諱湘,廬州廬江尉,始家于衢,遂為西安人。考諱亞才,廣州南海主簿。公既貴,贈曾祖太子太保,妣陳氏安國太夫人;祖司徒,妣袁氏崇國太夫人,俞氏光國太夫人;考,開府儀同三司,封榮國公,妣徐氏魏國太夫人,徐氏越國太夫人。

公少孤且貧,刻意力學,中景元年進士乙科。為武安軍節度推官。民有偽造印者,吏皆以為當死。公獨曰:「造在赦前,而用在赦後。赦前不用,赦後不造,法皆不死。」遂以疑讞之,卒免死。一府皆服。閲歲,舉監潭之糧料。歲滿,改著作佐郎,知建州崇安,通判宜州。卒有殺人當死者,方系獄,病癰,未潰,公使醫療之,得不瘐死。會赦以免。公愛人之周,類如此。

未幾以越國喪,廬于墓三年,不宿于家。縣榜其所居里為孝弟,處士孫處為作孝子傳。終喪,起知泰州海陵,復知蜀州江原,還,通判泗州。泗守昏不事事,監司欲罷遣之,公獨左右其政,而晦其所以然,使若權不己出者。守得以善去。濠守以廩賜不如法,士卒謀欲為變,或以告,守恐怖,日未夕,輒閉門不出。轉連使徙公治濠。公至,從容如平日,濠以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