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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陽明全集    211


作者:王陽明
頁數:211 / 0
類別:古典散文

 

作者:王陽明 / 第1頁 / 共3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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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云:「洪在吳(今蘇州)時……復采陳惟浚諸同志所錄,得二卷焉,附為《續錄》,以合成書。適遭內艱,不克終事。去年秋(嘉靖三十二年),會同志于南畿,吉陽何子遷、初泉劉子起宗,相與商訂舊學。謂師門之教,使學者趨專歸一,莫善於《傳習錄》。

於是劉子歸寧國,謀諸涇尹丘時庸,相與捐俸,刻諸水西精舍。」(轉引自佐藤一齋《傳習錄欄外書》下卷)

嘉靖三十五年,錢德洪游于湖北蘄春崇正書院,又應沈寵之請,「復取逸稿,采其語之不背者一卷,其餘影響不真與《文錄》既載者,皆削去。並易中卷為問答語,以付黃梅尹張君增刻之」(《傳習錄》下卷錢德洪跋)。陳榮捷《王陽明傳習錄詳註集評》和大西晴隆《王陽明全集》第一卷《解說》,皆以「易中卷」為易今本《傳習錄》之中卷,此說筆者不敢苟同。

第一,錢德洪在《傳習續錄》序裡明確說,嘉靖十四年在吳時,已將南大吉所錄中卷易為問答語。因而不可能在二十一年後再易中卷為問答語。



  
第二,錢德洪跋語所謂「復取逸稿……增刻之」,指的是增刻《傳習續錄》,而非指增刻今本《傳習錄》三卷,故所謂「中卷」只能是《傳習續錄》之中卷。

第三、跋語明確說,逸稿中有《文錄》既載者,皆刪去。可見在錢所得陽明遺言裡,有與《文錄》重複的論學書。錢也許刪去了既載者,而易其他論學書為問答語。


  

第四,錢《傳習續錄》序謂「復采陳惟浚諸同志所錄,得二卷」。後跋語又謂「復取逸稿,采其語之不背者一卷」。故《傳習續錄》當為三卷【八】 。所謂「易中卷為問答語」,顯然是指該三卷中之一卷。

嘉靖三十三年所刻的《傳習續錄》與嘉靖三十五年「補遺」的部分,即今本《傳習錄》之下卷。收有陳九川、黃直、黃修易、黃省曾、黃以方及錢德洪所錄一四二條語錄,其中第一條至一一五條是《傳習續錄》,第一一六條至一四二條是「補遺」部分。下卷內容比前兩卷博雜,且沒有像前兩卷那樣經過陽明的親自審閲。錢德洪擔心這會使讀者「之趨不一」,故特要求讀者「不以知解承,而惟以實體得」,即體會其精神實質,以為這樣就能「無疑於是錄矣」(《傳習錄》下卷錢德洪跋)。

但結果還是引起了許多分歧。如顧應祥見《傳習續錄》門人問答,多有未當於心者,「疑為門人傳錄之偽」(《理學宗傳》卷二十一),故作《傳習錄疑》。黃宗羲在評價黃省曾時也說:「《傳習後錄》有先生所記數十條,當是采之《問道錄》(黃省曾著有《會稽問道錄》十卷)中,往往失陽明之意。然無如儀、秦一條云:蘇秦、張儀之智也,是聖人之資……儀、秦亦是窺見得良知妙用處,但用之於不善耳。

……儀、秦打入情識窠臼,一往不返,純以人偽為事,無論用之於不善,即用之於善,亦是襲取于外,生機槁滅,非良知也。安得謂其末異而本同哉?以情識為良知,其失陽明之旨甚矣。」(《明儒學案》卷二十五)在下卷中,如此「以情識為良知」的內容,還可舉出不少。因此,在陽明學的發展史上,《傳習錄》下卷是一部頗有爭議的著作,而受後世學者推崇的則是《傳習錄》中卷。

因「上卷文成初年之見居多,而下卷則歿後錢緒山之徒撰錄之。惟此卷晚年親筆,純粹無可疑者」(東正純《傳習錄參考》,載《澤瀉先生全集》上冊)。

綜上所述,現存《陽明全書》中的《傳習錄》上卷是徐愛、陸澄、薛侃所輯之原本,中卷為南大吉所輯後經錢德洪等人增補去取的改編本,而下卷則是諸門人採集後經錢德洪擇選、重編後的刪節本。嘉靖三十七年(公元一五五八年),胡宗憲刻《傳習錄》,首次將三卷合刻。隆慶六年(公元一五七二年),謝廷傑在匯刻《王文成公全書》時,刪去了《傳習錄》中的《示弟立志說》,又為證明王陽明時「與朱子無相繆戾」(附錄《朱子晚年定論》),而約錢德洪把《傳習續錄》未收的《朱子晚年定論》(成書於正德十一年,原一卷,嘉靖二十九年錢德洪增錄二卷,共三卷,由史致詹梓刻於嘉義書院)附於《傳習續錄》後(另還附錄了錢德洪附錄之引言和袁慶麟正德十三年所寫的《晚年定論跋》),遂成今《傳習錄》之原貌。

二、《文 錄》

《文錄》包括《正錄》五卷、《別錄》十卷、《外集》九卷。據《陽明年譜》載,嘉靖六年四月,鄒守益流謫安微廣德,「錄(陽明)先生文字請刻。先生自標年月,命德洪類次,且遺書曰:所錄以年月為次,不復分別體類,蓋專以講學明道為事,不在文辭體制間也。」後錢德洪掇拾所遺文字請刻,陽明不許。

德洪曰:「先生文字雖一時應酬不同,亦莫不本於性情,況學者傳誦日久,恐後為好事者攙拾,反失今日裁定之意矣。」陽明許刻。於是附錄一卷于鄒守益所輯《陽明文稿》後,凡四冊,世稱廣德版。陽明歿後,德洪作《訃告同門》曰:「逾月之外,喪事少舒,將遣人遍采夫子遺言及朋友私錄,以續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