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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下    373


作者:劉昫
頁數:373 / 0
類別:歷史

 

作者:劉昫 / 第1頁 / 共3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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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臣曰:臣總角時,亟聞耆德言衛公故事。是時天子神武,明於聽斷;公亦以身犯難,酬特達之遇。言行計從,功成事遂,君臣之分,千載一時。觀其禁掖彌綸,岩廊啟奏,料敵制勝,襟靈獨斷,如由基命中,罔有虛發,實奇才也。語文章,則嚴、馬扶輪;論政事,則蕭、曹避席。罪其竊位,即太深文。所可議者,不能釋憾解仇,以德報怨,泯是非于度外,齊彼我于環中。與夫市井之徒,力戰錐刀之末,淪身瘴海,可為傷心。古所謂攫金都下,忽于市人,離婁不見于眉睫。才則才矣,語道則難。
贊曰:公之智決,利若青萍。破虜誅叛,摧枯建瓴。功成北闕,骨葬南溟。嗚呼煙閣,誰上丹青?
 列傳第一百二十五
憲宗二十子 穆宗五子 敬宗五子 文宗二子 武宗五子  宣宗十一子懿宗八子 僖宗二子 昭宗十子(嗣襄王掞 硃玫 王行瑜附)
○憲宗二十子:穆宗皇帝、宣宗皇帝、惠昭太子寧、澧王惲、深王悰、洋王忻、絳王悟、建王恪、鄜王憬、瓊王悅、沔王恂、婺王懌、茂王愔、淄王協、衡王憺、澶王忄充、棣王惴、彭王惕、信王憻、榮王忄責。
惠昭太子寧,憲宗長子也。母曰紀美人。貞元二十一年四月,封平原郡王。元和元年八月,進封鄧王。四年閏三月,立為皇太子,改名宙,尋復今名。其年有司將行冊禮,以孟夏、孟秋再卜日,臨事皆以雨罷,至十月方行冊禮。元和六年十二月薨,年十九,廢朝十三日。時敕國子司業裴茝攝太常博士,西內勾當。茝通習古今禮儀,嘗為太常博士。及官至郎中,每兼其職,至改司業,方罷兼領。國典無皇太子薨禮,故又命茝領之。廢朝十三日,蓋用期服以日易月之制也。謚曰惠昭。
澧王惲,憲宗第二子也,本名寬。貞元二十一年,封同安郡王。元和元年,進封澧王。七年,改今名。時吐突承璀恩寵特異,惠昭太子薨,議立儲副,承璀獨排群議,屬澧王,欲以威權自樹,賴憲宗明斷不惑。上將冊拜太子,詔翰林學士崔群代澧王作讓表一章。群奏曰:「凡事己合當之而不為,則有退讓焉。」上深納之。及憲宗晏駕,承璀死,王亦薨于其夕。以元和十五年四月丁丑發喪,廢朝三日。長子漢,東陽郡王。次子源,安陸郡王。第三子演,臨安郡王。
深王悰,本名察,憲宗第四子也。貞元二十一年,封彭城郡王。元和元年,進封深王,改今名。長子潭,河內郡王。次子淑,吳興郡王。


  
洋王忻,本名寰,憲宗第五子也。貞元二十一年,封為高密郡王。元和元年,進封洋王。七年,改今名。太和二年薨。長子沛,太和八年,封潁川郡王。
絳王悟,本名寮,憲宗第六子也。貞元二十一年,封文安郡王。元和元年,進封絳王。七年,改今名。寶曆二年冬遇害。長子洙,太和八年,封新安郡王。第二子滂,封高平郡王。
建王恪,本名審,憲宗第十子也。元和元年八月,淄青節度李師古卒,其弟師道擅領軍務,以邀符節。朝廷方興討罰之師,不欲分兵兩地,乃封審為建王。間一日,授開府儀同三司、鄆州大都督,充平盧軍淄青等州節度營田觀察處置、陸運海運、押新羅渤海兩蕃等使,而以師道為節度留後。不出閣。七年,改今名。長慶元年薨。


  
鄜王憬,長慶元年封,開成四年七月薨。長子溥,平陽郡王。
瓊王悅,長慶元年封。第二子津,河間郡王。
沔王恂,長慶元年封。長子瀛,晉陵郡王。
婺王懌,長慶元年封。長子清,新平郡王。
茂王愔,長慶元年封。長子潓,武功郡王。
淄王協,憲宗第十四子也。長慶元年封,開成元年薨。長子浣,太和八年八月封許昌郡王。第三子渙,馮翊郡王。
衡王憺,長慶元年封。長子涉,晉平郡王。
澶王忄充,長慶元年封。長子濘,雁門郡王。
棣王惴,大中六年封,咸通三年薨。
彭王惕,大中三年封。
信王憻,大中十四年封,咸通八年薨。
榮王忄責,咸通三年封,廣明元年八月十九日,授開府儀同三司,守司空,其年十月九日薨。其子令平嗣王。
穆宗五子:敬宗皇帝、文宗皇帝、武宗皇帝、懷懿太子湊、安王溶。
懷懿太子湊,穆宗第六子。少寬和溫雅,齊莊有度。長慶初,封漳王。文宗以王守澄恃權,深怒閹官,欲盡誅之,密令宰相宋申錫與外臣謀畫其計。守澄門人鄭注伺知其事,欲先事誅申錫。以漳王賢而有望,乃令神策虞候豆盧著告變言:「十六宅宮市典宴敬則、硃訓與申錫親吏王師文同謀不軌,硃訓與王師文言聖上多病,太子年小,若立兄弟,次是漳王,要先結托,乃于師文處得銀五鋌、絹八百匹;又晏敬則于十六宅將出漳王吳綾汗衫一領、熟綫綾一匹,以答申錫。」其事皆鄭注憑虛結構,而擒硃訓等於黃門獄,鍛鍊偽成其款。居三四日,朝臣方悟其誣構。諫官崔玄亮等閣中極諫,叩頭出血,請出申錫獄付外勘鞫。鄭注輩恐其偽跡敗露,乃請行貶黜。制曰:「王者教先入愛,義不遺親。豈于同氣之中,可致異詞之間。如或慎修不至,詿誤有聞,構為厲階,犯我邦紀,未加殛竄,尚屈彞章。漳王湊手足之親,盤石是固,居崇寵秩,列在戚籓。頃多克順之心,亦有尚賢之志。而滿盈生患,敗覆是圖,姦凶會同,謀議聯及。污我皇化,彰于外朝,初駭予衷,再驚群聽。尚以未具獄詞,猶資審慎,建侯之命,姑務從寬。可降封巢縣公。」制下,上令中使賫巢縣官告,就十宅賜湊。言國法須此,爾宜寬勉。八年薨,贈封齊王。
鄭注伏誅。帝思湊被陷而心傷之,開成三年正月制曰:
褒善飾終,王者常典。況我友于之愛,手足之親,永言痛悼之懷,用錫元良之命。故齊王湊孕靈天宇,擢秀本枝,孝敬知于孩提,惠和洽于親愛。將固磐石,遂分茅社。學探蟻術之精,智有象舟之妙。好書樂善,造次不失其清規;置醴尊師,風雨不忘其至敬。方期台耇,以保怡怡,天胡不仁,殲我同氣。念周宣好愛之分,長慟莫追;覽魏文榮樂之言,軫懷無已。由是稽諸前典,式殿追榮,特峻彞章,表恩泉壞。雖禮命之儀則爾,而天倫之恨何攄?遐想幽魂,宜膺寵數。可贈懷懿太子,有司擇日冊命。
安王溶,穆宗第八子。母楊賢妃,長慶元年封。太和八年,授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吏部尚書。開成初,敕安王、潁王,並以百官例,逐月給料錢。武宗即位,李德裕秉政,或告文宗崩時,楊嗣復以與賢妃宗家,欲立安王為嗣,故王受禍,嗣復貶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