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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廣記 四    248


作者:李昉
頁數:248 / 396
類別:中國古代史

 

作者:李昉 / 第1頁 / 共3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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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唐朝時御史被派出去辦案,是不准吃肉葷的,常常是很長時間未嘗有滋味的菜餚。因此每到驛站,就有人偷來各種肉乾放到飯菜裡,然後假裝發怒把侍候的人打發出去,等侍候的人一走便慢慢地吃起來。此事常常發生,這種舉動是很失當的。曾有個御史,碗裡沒敢多放,不小心被侍候的人看見了,說道:「肉乾驛站裡有很多,請你多放些。」御史深感慚愧。也有給他們作飯的人把肉煮得稀爛,然後把煮肉湯給他們做成羹喝。御史也假裝不知道就喝了。有的羹中遇上了肉,便責備幾句廚師,有的遇上新廚,沒空應答,只是道歉說羅漏了,說是在用羅過濾的時候漏下來的。神龍年間,韓琬、路元殻、鄭元父當判官時,他們到萊州,都親眼見過此事,也都是相顧而笑。仆射魏元忠當時還任御史中丞,他對韓琬說:「我在任監察御史時,到了驛站,于內、鷄蛋都吃過,也未使憲司的重任受到損失,而這樣的偷盜行為實在是失去了國士們的體面。」魏元忠的話是恰當的,但是如果不吃也不竊,凱不更完美!

韓琬

唐韓琬與張昌宗、王本立,同遊太學。博士姓張,即昌宗之從叔,精五經,懵于時事。畜一鷄,呼為勃公子,愛之不已。每講經,(經字原空缺,據明抄本補)輒集於學徒中(中原作巾,據明抄本改)。或攫破書,比逐之,必被嗔責曰:「此有五德,汝何輕之?」昌宗嘗為此鷄被杖。本立與琬,頗不平之,曰:「腐儒不解事,為公殺此鷄。」張生素取學徒回殘食料。本立以業長,乃見問合否。本立曰:「明文案即得。」張生喜,每日受之,皆立文案。他曰,張生請假,本立舉牒,數鷄罪,殺而食之。及張生歸學,不見鷄,驚曰:「吾勃公子何在?」左右報本立殺之,大怒云:「索案來,索案來。」見數鷄之罪,曰:「縱如此,亦不合死。」本立曰:「鷄不比人,不可加笞杖,正合殺。」張以手再三拍案曰:「勃公子,有案時,更知何道。」當時長安,以有案,動曰為實。故知耽玩經史者,宜詳時事。不然,何古人號為愚儒、樸儒、腐儒、豎儒耶?亦可貽誡子弟。(出《御史台記》)


  

【譯文】



  
唐朝時,韓琬、張昌宗、王本立一起在太學(國子監下屬學校)學習,有個授課的博士姓張,是張昌宗的從叔。此人精通五經,但是對世事很糊塗。他養了一隻鷄,起名叫勃公子,對它十分寵愛。每次來講課,總是把鷄放在學生之中。有時候抓破了學生的書,等到趕它,就會被張博士責怪道:「此有五德。你為何輕視?」昌宗還曾因這只鷄被杖責過。王本立和韓琬對這事都覺得很不公平,說:「腐儒不明事理,我們一定為你殺了這只鷄!」張博士平時都是拿學生們剩餘的飯菜作飼料。王本立因是業長,先去問過這樣是不是合適。王本立說:「明天就可以立文案。」張博士很高興,每天接受了誰的食料,都寫在文案上。有一天,張博士告假不在,王本立舉起文案,曆數鷄的罪狀,然後殺而吃掉,等到張生回來,發現鷄沒了,驚呼:「我的勃公子在哪裡?」左右告訴他讓王本立給殺了,他大怒,道:「把文案拿來!把文案拿來!」他看見文案上曆數的鷄的罪狀,道:「縱然如此,也不應當殺死啊?」王本立道:「鷄不像人,不能杖罰,正應當殺。」張博士的手不住地拍着文案道:「勃公子呀,有了這文案時,更加知道殺你是什麼道理!」當時在長安,很講有案作根據,只要有案可查,就說是事實。由此可知,沉溺于經史的人,也應該悉知世事。不然,為什麼古人把他們的號稱作愚儒、樸儒、腐儒、豎儒呢?這也可以遺留下來告誡後人。

趙仁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