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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廣記 四    253


作者:李昉
頁數:253 / 396
類別:中國古代史

 

作者:李昉 / 第1頁 / 共3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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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唐朝時,有個姓房的人很喜歡炫耀自己的門第,只要有姓房的當官,他必定說是自己的親屬。有人瞭解他有這個毛病,就對他說:「豐邑坊的方相(古代出殯時用紙糊的面目猙獰的開路神)是你的什麼親戚?」那姓房的人說:「是我的再從伯父。」問話的人大笑,道:「你既然是方相的侄兒,只能去做嚇唬鬼的事了。」

元宗逵

唐元宗逵為果州司馬,有婢死,處分直典云:「逵家老婢死,驅使來久,為覓一棺木殯之。逵初到家貧,不能買得新者,但得一經用者,充事即得。亦不須道逵買,雲君家自有須。」直典出門說之,一州以為口實。(出《大唐新語》)

【譯文】



  
唐朝時,元宗逵任果州司馬,他家的奴婢死了,安排直典道:「我家的老傭人死了,在我家聽使喚多少年了,應該為她找一口棺材葬了。可是我剛剛來到這裡,家中貧困,不能買新的,只要個已經用過的,能將就辦了事就行。也不要說是我買,就說是你家自己需用。」直典出門就把此事說出去了,一州的人都把此事作為談論的話題。

獨孤守忠

唐杭州參軍獨孤守忠領租船赴都,夜半,急追集船人,更無他語,乃曰:「逆風必不得張帆。」眾大哂焉。(出《朝野僉載》)

【譯文】


  

唐朝時,杭州參軍獨孤守忠領押送租的船隊去京城,到了半夜,把掌船人緊急集合起來,別的話沒說,只說道:「逆風一定不能張帆。」眾人大笑。

王熊

唐王熊為澤州都督。府法曹斷略糧賊,惟各(明抄本惟各作準格)決杖一百,通判,熊曰:「總略幾人?」法曹曰:「略七人。」熊曰:「略七人(熊曰略七人五字,據明抄本補)合決七百。」法曹曲斷,府司科罪。時人哂之。前尹正義為都督,公平,後熊來替。百姓歌曰:「前得尹佛子,後得王癩獺。判事驢咬瓜,喚人牛嚼鐵。見錢滿面喜,無鏹從頭喝。常逢餓夜叉,百姓不可活。」(出《朝野僉載》)

【譯文】

唐朝時,王熊曾任澤州都督。都督府的法曹審判搶掠糧食的盜賊,每個人各判杖撻一百,向他通告判罪情況,他問道:「總共行搶的幾個人?」法曹回答:「行搶的七人。」他說:「行搶的七人合起來應判錢七百。」法曹只好依照他的不正確的說法改判,府司便依此給他們七人量刑。當時人們都嗤笑這件事。以前尹正義曾任澤州都督,他是很公平的,後來王熊被派來接替了他。百姓們編出歌謡詠道:"前得尹佛子,後得王癩獺。判事驢咬瓜,喚人牛嚼鐵。見錢滿面喜,無鏹(錢)從頭喝(大聲喊)。常逢餓夜叉,百姓不可活。

曲崇裕

唐冀州參軍曲崇裕《送司功入京》詩曰:「崇裕有幸會,得遇明流行。司士向京去,曠野哭聲哀。」司功曰:「大才士,先生其誰?」曰:「吳兒博士,教此聲韻。」司功曰:「師明弟子哲。」(出《朝野僉載》)

【譯文】

唐朝時,冀州參軍曲崇裕寫一首《送司功入京》詩,他寫道:「崇裕有幸會,得遇名流行。司士向京去,曠野哭聲哀。」司功問道:「大學士,教你寫詩的先生是誰?」曲崇裕說:「一位吳地的少年博士,教我這樣押韻。」司功道「真是老師高明,學生就有智慧啊!」

梁士會

唐滑州靈昌尉梁士會,官科烏翎,裡正不送。舉牒判曰:「官喚烏翎,何物裡正,不送烏翎。」佐使曰:「公大好判,烏翎太多。」會索筆曰:「官喚烏翎,何物裡正,不送雁翅。」有識之士,聞而笑之。(出《朝野僉載》)

【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