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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陽明全集    184


作者:王陽明
頁數:184 / 462
類別:古典散文

 

作者:王陽明 / 第1頁 / 共3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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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守仁學以致良知為本,所論著有《古本大學則言》及《傳習錄》諸書。其才氣故橫絶,得兵部尚書王瓊為傾任,故能早膺閫閥,屢立大功,顧未一面守仁也。瓊得其所貌像,焚香懸對,契若面語,嘗左手持弱孫,右手接守仁奏報,至關啟處,顧兒嘆曰:「生子當如是哉!」

守仁年五十有八,疾革,南安推官入問疾,微哂曰:「此心光明,亦復何言。」櫬行,士民擁哭者載道。至越,越中市兒巷婦無不嗟嘆。隆慶初,贈新建侯,謚文成,賜葬。

予祭誥詞,推為明元勛聖學。子正億,得嗣世伯爵。萬曆初,從祀孔子廟廷。

(錄自《罪惟錄·列傳》卷十)



  
明儒王子陽明先生傳

邵廷采

先生名守仁,字伯安,紹興餘姚人。講學于陽明洞,自號陽明子。父華,成化十七年進士第一,歷官南京吏部尚書。先生少有才名,弘治十三年進士,授刑部主事。

十七年,改武選主事。湛若水為庶常,一見定交,相期倡明聖學,門人始進。

正德元年,劉瑾掌司禮監,放逐大臣劉健、謝遷、韓文等。南給事中戴銑、御史薄彥徽合六科十三道,公疏請黜奸回,留碩輔,以安社稷。緹騎逮問,先生抗疏:

銑等職司諫,如其善,自宜嘉納;即未善,亦宜包容,開忠讜之路。乃今赫然下命,遠事拘囚。臣恐自茲以往,雖有上關宗社危疑之事,陛下孰從而聞之?況天時寒冱,萬一遣去官校督束過嚴,銑等在道或遂失所,填溝壑,有殺諫臣名,關係國體不淺矣!伏願追收前詔,俾各供職如故,以弘大公無我之仁,明改過不吝之勇。

疏人,杖五十,謫貴州龍場驛丞。至錢塘,瑾使人尾之急,懼不免,乃托投江而浮冠履水上。附海舟至閩,入武彞山。已而慮及其父華,卒赴驛。



  
龍場在萬山中,蛇虺盅蟲所居。從者皆病,親析薪取水作糜飼之。鑿石槨待盡,諸苗伐木為室,以居先生。明年,提學御史席書聘主貴陽書院,率諸生問學,始論「知行合一」。

水西安氏慕先生,致饋,且咨及減驛事。覆書諭以朝廷成制,言:

驛可減也,亦可增也。驛可改也,宣慰司亦可革也。使君之先,自漢、唐迄今,歷逾禮法,無故而加諸忠良之臣。不然,使君之土地人民富且盛矣,朝廷悉取而郡縣之,其誰以為不可?

所云奏功升職事,意亦如此。夫剷除寇盜以撫綏平良,亦守土常職。今縷舉要賞,則朝廷平日之恩寵祿位顧將欲以何為?使君為參政,已非設官之舊;又幹進不已,是無抵極也,眾必不堪。夫宣慰守土之官,故得以世有其土地人民;若參政,則流官矣。

東西南北唯天子使,朝廷下方尺之檄,委使君一職,或閩或蜀,其敢弗行乎?則方命之,誅不旋踵而至,捧檄從事千百年之土地非復使君有矣。由此言之,雖今日之參政,使君將恐辭去之不速,其又可再乎!

又書:

阿賈、阿札等畔宋氏,為地方患,傳者謂使君使之。此雖或出於妒婦之口,然阿賈等自言使君嘗錫之以氈刀,遺之以弓弩。雖無其心,不幸乃有其跡矣。始三堂、兩司得是說,即欲聞之於朝。

既而以使君平日忠實之故,且信且疑,姑令使君討賊。苟遂出軍剿撲,則傳聞皆妄。其或坐觀逗留,徐議可否,所以待使君者甚厚。既而文移三至,使君始出。

眾論紛紛,疑者將信。喧騰之際,適會左右來獻阿麻之首,偏師出解洪邊之圍,群公乃復徐徐。

今又三月餘矣,使君稱疾歸臥,諸軍以次潛回。其間分屯寨堡者,不聞擒斬以宣國威,唯增剽掠以重民怨,眾情愈益不平。而使君之民罔所知識,方揚言於人,謂「宋氏之難,當使宋氏自平。安氏何與,而反為之役?我安氏達地千里,擁眾四十八萬,深坑絶坉,飛鳥不能赴,猿猱不能攀。

縱遂高坐,不為宋氏出一卒,人亦卒如我何!」斯言稍稍傳播,不知三堂、兩司已嘗聞之否?使君誠久臥不出,安氏之禍,必自斯言始矣!

使君與宋氏同守土,而使君為之長。地方變亂,皆守土者之罪,使君能獨委之宋氏乎?夫連地千里,孰與中土之一大郡?擁眾四十八萬,孰與中土之一都司?深坑絶坉,安氏有之;然如安氏者,環四面而居以百數也。今播州有楊愛,愷黎有楊友,酉陽、保靖有彭世麒等。斯言苟聞于朝,朝廷下片紙于楊愛諸人,使各自為戰,共分安氏之所有,蓋朝令而夕無安氏矣。

深坑絶坉,何所用其險?使君可無寒心乎?

且安氏之職,四十八支更迭而為;今使君獨傳者三世,而群支莫敢爭,以朝廷之命也。有可乘之釁,孰不欲起而代之?然則揚此言于外以速安氏之禍者,殆漁人之計。蕭牆之憂,未可測也。使君宜速出軍,平定反側,破眾讒之口,息多端之議,弭方興與之變,絶難測之禍,補既往之愆,要將來之福。

某非為人作說客者,使君幸熟思之!

安氏得書悚息,卒定阿賈之難。居龍場三年,動忍增益,中夜得致知格物之旨,默證《五經》,無不合,著《五經臆說》。

四年,瑾誅,升廬陵知縣。其冬入覲,升南京刑部主事。即月調驗封,升署員外郎。又調文選,始論晦庵、象山之學。

七年,升考功郎。其冬,升南京太仆少卿,分署滁州。從遊學者日眾,始教人靜坐,間天理人欲之分。九年,升南京鴻臚卿。

是年,始揭「致良知」之教。

十一年七月,升僉都御史,巡撫南、贛、汀、漳。王思輿語季本曰:「陽明此行,必立事功。」本曰:「何以知之。」曰:「吾觸之不動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