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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陽明全集    336


作者:王陽明
頁數:336 / 462
類別:古典散文

 

作者:王陽明 / 第1頁 / 共3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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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嘉靖六年,廣西岑猛倡亂,兵部論薦本爵總督四省軍務,前去蕩平,又成大功。時本部力參其擅離職役,及參其處置廣西思、田、八寨事恩威倒置,又詆其擒宸濠時軍功冒濫,乞命多官會議。明年,江西輔臣復進密揭,命多官會議。遂削世襲伯爵,並當行恤典,皆不沾被矣。

等因到職,據此卷查先準吏部咨前事,已經案行該司,會同查議去後,今據前因,該職會同巡按江西監察御史蘇朝宗參看得原任新建伯王守仁當宸濠叛逆之日,正督撫南贛之時。宸濠之未發也,若非剿平浰頭等巢,則勇智絶倫之徒皆為賊所用,必大肆蔓延之禍。及宸濠之既發也,若非行間以緩其出,則四方大兵之眾,非朝夕可集,必難為撲滅之功。督伍文定,督載德孺,督邢珣等飽歌協力,足見分兵遣將之能。

系省城,系黃家渡,系樵舍,決勝若神,信有料敵設謀之智。斬獲功次,具載于紀功之冊,而擒縛渠魁,甚明於交割之文。且奮身率眾之勞,皆歷歷可據,仗義勤王之舉,尚昭昭在人。先與後擒,乃豪黨利己之誣,本不足辯。

而其中原以北,終不能攻陷金陵以據者,要皆本爵至微之謀。論之今日,江西死節皆蒙贈恤,生存皆獲撫安,孰非本爵勤勞之舉。地方蕩平之後,誦功者載在口碑;爵蔭削除以來,稱枉者孚于士論。蓋較之開國元勛,若非同事,而擬其奠安社稷,則與同功。



  
但世襲之典事體重大,出自朝廷,非臣下所敢輕議。為此除具題外,今備前由,理合移咨貴部,煩請查照施行。須至咨者。

右咨吏部,隆慶元年十月十一日行說堂。十一月十三日到。

浙江巡撫奏復封爵疏

王得春

巡按浙江監察御史王題,為懇乞鑒忠義復襲爵,以光聖政事。


  

臣惟人臣報國之忠,致身之義,雖得之天性,然其所以鼓舞而激勵之者,實賴君父在上有以握其機也。

臣會同提督軍門趙。竊見原任新建伯王守仁,為浙江餘姚人。方正德己卯寧庶人宸濠謀反時,守仁以南贛巡撫提督軍務,奉旨前往福建勘處叛軍,道經豐城,聞變乃潛回吉安,遂與知府伍文定等,誓死討賊。

當是時也,宸濠以數十年逆謀,發之一旦,遠邇駭震,內而武宗皇帝左右近習,多昏酣宸濠賂遺,甚有與之交通者。外而孫燧、許逵同時被害,三司而下,多就拘囚。又遣其黨,分收諸郡邑印信,逆焰所熏,視湖、湘、閩、浙不復在目中。帆牆東下,日蔽江塞,遂破南康、九江如摧枯拉朽。

急攻安慶,直瞰留都。東南事勢,亦孔棘矣。

守仁以書生,民非素屬,地非統轄,兵非素練,餉非素具,徒以區區忠義,號召豪傑,倉卒調度,誓死討賊。其報宸濠謀反疏曰:「臣以區區之處誠,為討賊之舉,務使牽其舉動,而使進不得前;搗其巢穴,而使退無所據。」夫觀守仁血誠之言,其忠根諸天性者,固將昭日月而貫金石矣。而其牽舉動、搗巢穴之見,智勇殊絶,視宸濠真為囊中物耳。

宸濠固凶狡,竟莫能逃。繼之南昌破,而巢穴平矣。宸濠返而渠魁執矣。不兩月間,地方底寧,朝廷無徵兵遣將之煩,地方臻反亂為治之效。

此功在社稷,甚為奇偉。乃天祐國家,生此偉人,而其誠與才合,蓋有追蹤乎百代之上者矣。

使是時而非遇守仁,使守仁以南昌非故屬,不以討賊為己任;即使討賊,張虛聲,待奏報,而不速為撲滅之計。臣等知東南安危,未可必也。即使朝廷之上,聞變急圖,遣將得人,供餉得人,調度得人,未免延緩日時。及其戡定,又不知所傷人命幾何,所費糧餉幾何,所費爵賞幾何,所損國家之氣幾何,此守仁之功所以為大也。

奈何功雖成矣,而奸黨忌嫉,不惟爵賞不及,抑且媒孽多方。又賴天祐我國家,不使忠義抱屈終身。幸遇世宗皇帝,入繼大統,即位未幾,首錄守仁之功,封新建伯,世襲。部下伍文定等,升賞有差。

當是之時,海內之人,又莫不以世宗皇帝,能賞忠義之勛,亦莫不以守仁之功,為足以當封爵而不愧也。

是時守仁雖腐封爵,徒淹家居。未嘗一日柄用。嘉靖六年間,始起奉敕討兩廣叛目。盧蘇、王受等既平,以沖冒炎瘴病篤,具疏辭官,不待報而歸,至江西南康地方病故。

夫以守仁江西之功論之,誠已竭夫報國之忠,以兩廣之還跡之,又未失夫致身之義,俱無可以議焉者。只以當時大臣,有忌其兩廣功成,疏中未敘己者,乃從中主議,謂其不俟命而行,非大臣體,遂有旨削襲爵。臣等嘗為守仁冤之。何則?假使守仁詐病而歸,與地方未平,而急身謀,誠為可罪。

然地方已平矣,即不病,亦當聽其辭歸,以彰朝廷均勞大臣之義。矧地方已平,而又病,病又篤,卒死於道路,而人猶執其跡以罪之,冤亦甚矣。

茲幸我皇上禦極,即位一詔,將使天下無一物不得其所。故凡平日內外大小臣工,或一言有益於國家,一行有益於生民者,無不恤錄。若守仁者,其伯爵之襲,臣等固謂其為皇上新政第一事也。況經言官疏請,往複行勘,海內臣工,萬口一詞,咸以守仁伯爵當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