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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公案    290


作者:佚名
頁數:290 / 625
類別:推理懸疑

 

作者:佚名 / 第1頁 / 共3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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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一會子到了家中,他老婆便問道:「施大人傳你去,究為何事?」金標聽說,便將以上的話,說了一大遍。只見他老婆說道:「你說死者周身無傷,你曾細細檢驗麼?」金標道:「那一處不曾驗過。」他老婆道:「頭頂上果曾驗過麼?」這句話把金標提醒了,忙道:「只有頭頂未曾驗過。」也是冤魂未散,合該金標的老婆,要在施公手上犯案——你道金標老婆,為何犯案呢?他本來姓花,名玉容,他前夫是個讀而未成,家中又苦。後來他看上一個公門中人,與他通姦。花玉容就瞞了這個公門中人,將前夫害死,跟了他。後來那公門中人不到一年死了,他才嫁了金標為妻。此是前話表過。且說金標聽了老婆花玉容的話,次日便去施公那裡,悄悄告訴。施公便道:「你前日堅說不知,現在怎麼可得知道?」金標說:「乃小的妻子向小的問,頭頂曾否驗過?小的說不曾驗到,他就說出這句話來。」

施公聽說此話,就疑惑起來:怎麼一個婦人就有這等見識?便往下問道:「你妻子姓什麼?」金標道:「小的妻子姓花名玉春。」施公聽說「花玉春」三字,忽又觸起夢中那首詩來,暗想這裡有什麼岔事?因道:「你妻子見識很好,如明日果能驗出傷來,本部堂有賞。爾且退去。」次日,施公又到枯樹嶺,先驗封條,次命李氏之父李卜仁,及李氏同到棺前,跟同開棺。

仵作將棺蓋開下,復驗一周。據報:仍無傷痕。施公喝令將頭髮打開,細驗頭頂。說著,留神察看李氏形色。只見李氏登時變了顏色,兩眼的光都瞪直了。施公知道有異,旋據仵作喝報:「驗得頭頂中間,有四五寸長鐵釘一根,委系被釘死。」施公聽報,又命將釘拔出。仵作答應,隨將鐵釘呈上公案。施公便命宿遷縣同看。又命將李氏帶上,把鐵釘與李氏看過。即叫人將棺蓋好,仍舊用土封墓。一面帶同原被人證,及書差、仵作,徑回縣署復訊。



  
施公升座大堂,問李氏道:「好大膽的淫婦,今本部堂驗出真傷,爾尚有何辯駁?」李氏尚未回答,只見李卜仁稟道:「小的生出這不孝之女,做出如此的大案,小的實不知情,求大人盡法懲治,好申我女婿之冤。」施公道:「你既不知情。姑從寬發落,爾當聽候判斷。」又問李氏道:「爾是招與不招?」



  
李氏見抵賴不過,只得招出,因道:「小婦人聽信人言,下此毒手。只因母家前莊有個姓吳的,名叫吳良。是一個武舉出身,家中頗有些錢文。前年三月初二日,小婦人在門口買菜,吳良從此經過,生起了一點邪心。因他見小婦人稍有姿色,於是兩情相合,就此成好。」施公道:「那吳良難道沒有家小麼?」

李氏道:「妻子新死。」又問道:「他家尚有何人?」李氏道:「他有個祖母,今年已七十多歲,雙目不明。還有前妻生的兒子,今年三歲,寄在他丈人家過活。」施公道:「你既與他有奸,後來便怎麼害你親夫與你女兒呢?」李氏道:“由此日往月來,至今年已整二年多了。小婦人凡到婆家去,皆系兩頭說謊,因此娘、婆兩家,皆不知道情節。這日小婦人剛從吳良家走未多遠,先見丈夫走來。其時丈夫並未看見,小婦人終是膽怯,當晚也就回來夫家。過了幾日,又去吳良家內,將這話告訴吳良,原欲與他拆散。哪知吳良甘言蜜語,小婦人受騙,就答應了,也不料起這歹心。到八月初五,他聽我婆婆到姑子家去了,約到二更時分,他就一人到了夫家,手上拿了一把刀,把門打開,見了丈夫就要殺他。小婦人見他那種殺象,就要喊叫。他又指着小婦人說道:『你如喊叫,就是一刀。』小婦人被他嚇得也不敢喚了。我丈夫也就被他嚇昏了。他便將刀拋在地下,就把丈夫背綁起來。此時丈夫也醒了,便哀求他饒命。

他哪裡肯依?小婦人也去求他,他也不睬。復又撕了塊布,將丈夫嘴塞住,就從身上掏出一根釘來。又在地下拿了刀,用手提刀,將釘在丈夫頭頂上釘下,登時丈夫就死了。此時小婦人已嚇軟了,話也說不出,只眼睜睜的望了他動手。我那秀珍女兒從床上忽然爬起來,哭個不了。吳良一見說道:『一不做,二不休。留了這小孩子,終久是禍,不如一起斬草除根。』說著,又將秀珍抱起來,在桌子抽屜內,尋出根針來,在秀珍肚臍戳進去。天尚未明,女兒就也死了。他見二人皆死,復向小婦人說道:『你不能說出來,你若是露了風聲,你的性命立刻難保。你就說他父女兩個,暴病死的。即使有人告你,雖把包老爺請來,都驗不出傷的。』彼時小婦人也是無法,只得依允他了。”說罷,大罵吳良道:「你這狠心賊!害得我好苦呀!眼見得你還要抵命了。」施公聽罷,叫人錄了口供,着仍收監,候提吳良到案,再行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