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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公案    332


作者:佚名
頁數:332 / 625
類別:推理懸疑

 

作者:佚名 / 第1頁 / 共3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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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施公命仵作呈上,復與大家看道:「這就是何氏謀害親夫的實據。」何氏見此事驗出實據,知道不容抵賴,復又說道:「大人的明鑒:孀婦的丈夫暴病而死,安知他不是誤食鐵針,因而身死?大人若指為謀害親夫的實據,孀婦就為嚴刑屈死,不當謀害之名!」施公道:「此時任你強辯,等到帶回本部堂那裡訊問,本部堂與你對個證便了。」說罷復令蓋棺封墓,打道回衙。施公回了衙門,即刻升堂嚴訊。何氏仍然抵賴。施公即令曾志上堂,與何氏對質。曾志走到堂上,便向何氏說道:「你于那一夜,先有個男子在內房,與你對飲,極盡醜態。後聞扣門聲,你知道是你親夫回家,趕着將酒餚收起,將對飲的那個男子,藏在夾弄之中,然後才出去開門。你親夫進門時步履歪斜,入房即倒臥床上。你又喚他不應,推他不動,將他扶起來,他復又倒下。你那時即出房外,將夾弄中的男子喚入,將你親夫按在床上。你便去拿了一根鐵針出來,又將你親夫胸口衣服解開,露出肚臍。你便將鐵針刺入臍內。你丈夫臥在床上,過了一會,即飛滾起來。又滾了一會,這才不動。那夾弄中的男子,就開門出去。你就呼喚四鄰。你說丈夫是得了暴病身死。此是那夜間實在情形。即至山陽縣開棺的時節,那時我亦在場,見那夜與你共飲的男子,暗中遞了一大包銀子,給與仵作;那仵作得了他銀子,驗到肚臍傷處,仵作即矇混過去,說是無傷。這是開棺檢驗時的實在情形。」何氏被曾志這一番話,說得汗流浹背,俯首無言,遂認:通同謀害。並供出姦夫姓名。施公立將姦夫提來,一訊而服。當擬何氏凌遲處死,姦夫亦擬抵命完案。曾志即令回家,施公與山陽縣亦時常周濟,後來也得了功名,此是後話。施公斷案已畢,正欲退堂,忽聞頭門外大聲呼冤。畢竟又是何冤,且看下回分解。

305回  淮安府鄉民告狀 八蠟廟巨寇行兇


  

卻說施公結斷何氏謀害親夫一案,正欲退堂,忽聞頭門外大聲呼冤。施公即令將喊冤的帶進。只見兩個人,一男一女,皆有五十餘歲,是鄉民打扮。才至公案下面,一同跪下,向上叩了三個頭,口稱:「青天在上,求大人申冤!」施公問道:「爾這兩人姓什麼?叫什麼名字?家住哪裡?有什麼冤枉?從實說來,不准虛浮捏告。」那老頭兒先自說道:「小人姓吳名用,這是小人的老婆,家住海州招賢鎮鄉間。今年小人五十八歲,妻子五十七歲,沒有生過兒子,只生了兩個女兒。大女兒已經嫁人,還有個小女兒,才交十八歲,已有個夫家,今年十二月裡出嫁。三日前只因招賢鎮八蠟廟裡唱戲,小人就將女兒帶到八蠟廟看戲。不料此一去,就惹下一場大禍來了。小人與妻子將女兒帶至廟中,一齣戲並未看完,只聽有人說道:『大王來了。』只見那個大王凶惡得很。小人看了一眼,也就不敢看了,趕着回來,與小人的老婆、女兒說道:『現在廟內來了歹人,我們走吧!不要惹出禍來。』因此就同女兒走了。哪知冤家路窄,小人同妻子、女兒才走到廟門口,正欲出門,忽見兩個大王從後走來。小人恐怕他出來看見我女兒,趕着將女幾一拉,叫她讓開,好讓那兩個先走。哪知他兩個走出廟來,忽然迴轉頭來,看見女兒。他兩個便不走了。一個就將廟門攔住,一個走到小人跟前,指着女兒問小人道:『這小閨女,是你的什麼人?』小人回他道:『是小人的女兒。』他便說:『你這閨女,生得頗為美貌。咱家大大王正少一個壓寨夫人,你可將這個閨女,送咱家大大王做了夫人,將來你們老夫妻不愁沒有快活。』當時小人聽說這話,就嚇去真魂,便與那兩個大王哀求說道:『我這女兒已經有了夫家,不久就要出嫁了。大王雖愛他得好,無奈不能從命。算我女兒命薄,無福消受,請大王另尋吧!』那兩個強盜聽了這話,不但不去,反更惡狠狠的上來說道:『咱不管你這女兒有夫家沒有夫家,咱自看他生得好,咱便要他與咱大大王做夫人。』小人一再哀求,他兩個哪裡肯依?不由分說,遂走上前來硬搶。小人與妻子見他那種惡相,因即罵聲:『清平世界,難道沒有王法?放出強盜行為,硬搶人家閨女,不怕王法麼?』他見小人罵他,即將小人的妻子合小人打倒在地,他便硬將女兒硬搶去了。小人再爬起來追去,他已走得遠了,追趕不上。此時小人的妻子已被他打倒暈在地上,及至醒來,見女兒已被搶去,只得痛哭一場,要與那個強盜拚命,又不知那強盜住在何處。後來聞說是水龍窩的強盜,無惡不作,專搶人家財帛。大人明鑒:小人的閨女是有了夫家的。這被強盜搶去的話,怎麼好對女兒的夫家講?而況女兒生性極烈,此事斷不相從,必至斷送性命。可憐小人夫婦只生了兩個女兒,今見女兒活活被強盜搶去,又不知性命如何,可捨得捨不得呢?為此前來叩見大人,申冤雪恨,捉盜拿人,救回女兒,使小人夫妻骨肉重逢,感恩不已!」說罷大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