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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公案    476


作者:佚名
頁數:476 / 625
類別:推理懸疑

 

作者:佚名 / 第1頁 / 共3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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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不料小人正使女兒自盡,忽然小人的妻弟聞風而至,將女兒母子二人帶往他家。並說小人萬分糊塗,冤屈親女。小人的女兒既到他家,也是心實不甘,便控訴府縣,以冀申雪,哪知均未曾允准。今聞大人到此,又來申訴求雪,還求大人明斷。”施公聽罷,見鴻才實是個忠厚老實人,並無半字刁狡,因又說道:「今本部堂已思得一法,代爾女驗試。如果驗得確實,爾女並無苟且不端情事,本部堂不但令王守道、王法置備花紅,將爾女領回,好生看待;還要代爾女出奏,請旨旌表。但爾一誤于前,再誤于後,不能不稍有薄懲。」梁鴻才說道:「小人實是昏憒,情甘領罪,聽候驗試。」

當下施公又與原被告人等說道:「爾等不知道驗試之法,待本部堂告訴爾等人一番:但凡少年強壯之人,所生之子,先天滿足,這小孩子渾身精血堅凝;若是垂老之人,所生之子,先天便自不足,那生下的小孩子,身上的精血便也輕薄不凝。現在驗試之法:只須在外面揀那貧戶人家,少年人所生的孩子,抱一個來;再將中年人所生的,也抱一個來;更將老年人所生的,也抱一個來。當用清水一碗,將各小孩子身上的血,刺一點出來滴在水內。那少年人生的孩子,其血滴入水內,登時沉在碗底,聚而不散;中年人生的孩子,其血滴在水內,凝結水之中央,欲下不下;老年人所生的小孩子,其血滴在水內,即刻見水便散。此為真憑實據,萬不能假的。」這番話,說得王守道等大家皆是將信將疑,就連知府也不甚信。施公見他等都有些不信,因命下役出外把小孩分別抱來,驗試之後,不但小孩子有賞,連爾亦復有賞。差役聽說,哪敢怠慢,當走了出去,不到一刻,已經分抱了三個孩童進來了。

施公驗明,分別少年、中年、老年,各立一處。又命王梁氏的兒子德官也抱來,站在一旁。又命人取了一碗清水,並一張潔白紙,放在當堂地下,各物俱備。施公便命知府湯法,親自取根針來,並在上房內取些果餅餌子食物之類。知府答應,即刻命人取出。施公命將果子食物,先分給各孩子吃。然後先將那少年所生的孩子拉過來,令知府一面用言語哄他,一面將小兒的手把定。隨即取出針來,在小孩子的手上刺出血來。即將刺出之血,刮下滴在水碗之內。那血見了水,果然如珍珠一般滴溜溜圓,沉到水底。知府此時見此光景,已是有八分相信。

又去拿那中年人所生的小孩子的血,滴在碗中,真個凝結中間,欲下不下。又去拿那老年人所生的孩子的血,滴在碗中,真個說也奇怪,登時便散開來,只有些形跡浮在水面。施公見抱來的三個孩童,俱已如法試驗,毫不差謬。施公命差役,將是碗水拿與王守道、王法二人並梁鴻才看了一遍。施公道:「爾等曾看清了不成?」王守道、王法道:「職員、監生看清了。」



  
施公道:「此是外來的小孩子,王梁氏所生的遺腹,尚未驗試。待本部堂令府尊再如法驗試,以堅眾信。」說著又命知府湯法去試。

湯法哪敢怠慢,隨即將王德官的手取過來,也用針刺出血來,也放在水內。哪知道德官的血才見了水,即刻就散佈無形,

連一點血絲也不見浮在水面。此時王守道等皆眾目昭然。當下王守道、王法二人,見了這個真實憑據,也自知冤屈好人,卻又心膽勃勃,惟恐施公治罪,趕不及跪下來叩頭,說道:「大人的神明,職員等情甘認罪。王梁氏貞節可嘉,此子亦實系王氏真骨血。職員等情願置備花紅,將王梁氏領回,好生看待他母子兩個,以表貞節,而存宗支。尚求大人格外施恩,寬免職員等不明之罪。」施公見王守道、王法二人如此哀求,請免治罪,當下說道:「本部堂本應從重治罪,爾等誣屈節婦,謀占家產,絶滅宗支,姑念爾等一再哀求,着從寬發落。王梁氏即着先行迴轉母家,爾等即于三日內,備辦花紅迎歸,王法亦當以庶母看待。所有家產,現在暫歸王法管理,候德官成立後,歸德官。王法既先承繼王有仁,着將家產分出一半,以為承繼應得。並于三日內,將家產所有若干呈報地方官立案,不得稍有吞沒;如敢有違,一經王梁氏查出,准予赴縣控告。王梁氏貞節可表,本部堂自應專奏,請旨旌表。梁鴻才為父不明,本應薄懲,姑念尚無別項情事,亦從寬釋放。王梁氏之舅,着王法出銀五百兩送給,以為見義勇為者賞。所有小孩子三名,亦着王法各給紋銀三兩。供事差役,亦着王法共給紋銀二十兩,以酬奔走之勞。」施公判畢,不知王法可能一一遵斷否,且看下回分解。

415回  竇飛虎矢志報父仇 馬虎鸞同心存友誼

話說施公判畢,王守道及王法即各叩頭遵斷。王梁氏及梁鴻才等更加叩頭感恩不已。王梁氏叫德官向施公叩頭道謝。這德官也是生就的聰明,聽見他母親吩咐,叫他給施公叩頭,他便恭恭敬敬向上望着施公,磕了三個頭,而且頗有大人的氣概。

施公見如此光景,不禁極口稱讚。又向王梁氏說道:「爾子如此聰穎,且氣度從容,將來必成大器。你必須好生撫養成人,異日他成立之後,功名發達,也可慰你年輕守節之志。」又向王守道、王法二人說道:“此子局度安詳,將來定在爾等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