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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下    309


作者:劉昫
頁數:309 / 550
類別:歷史

 

作者:劉昫 / 第1頁 / 共3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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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及屯軍深州,重胤以朝廷制置失宜,賊方憑凌,未可輕進,觀望累月。穆宗急於誅叛,遂以杜叔良代之,以重胤檢校司徒,兼興元尹,充山南西道節度使。召至京師,復以本官為天平軍節度、鄆曹濮等州觀察等使。李同捷據滄州,請襲父位,朝廷不從。議者慮狡童拒命,欲以重臣代。乃移鎮兗海,加太子太師、平章事,俾兼領滄景節度,仍舊割齊州隷之,蓋望不勞師而底定。製出旬日,重胤卒,贈太尉。
重胤出自行間,及為長帥,赤心奉上。能與下同甘苦,所至立功,未嘗矜伐。而善待賓寮,禮分同至,當時名士,咸願依之。身歿之日,軍士二十餘人,皆割股肉以為祭酹,雖古之名將,無以加焉。
子漢弘嗣,起複授左領軍衛將軍。漢弘上表乞終服紀,文宗嘉詔從之。服闋,方授官。
王沛,許州人。年十八,有勇決。許州節度使上官涚奇其才,以女妻之,署為牙門將。及涚卒,子婿田偁迫脅涚子,欲邀襲位,懼監軍使不順其事,將結謀伏兵以圖之。沛竊知其謀,密告監軍,因盡擒其黨于伏匿之所。監軍范日用以其事聞,德宗乃以陳許行軍司馬劉昌裔總統其軍,賜沛手詔,令護涚之子赴上都。既至,召見,德宗謂之曰:「據卿忠義,寵宜加等。但昌裔所奏,只請加監察御史,朕意殊為不足。卿速歸,便宣付昌裔,更令奏來。」遂驛騎而還。未至許州,拜開府儀同三司、兼御史中丞,依前本職。
吳元濟反,李光顏受命攻討,奇沛節概,署行營兵馬使,別統勁兵屯于近郊。及軍合,連破蔡寇。頻詔進軍,諸將觀望,無敢先渡溵河。沛率兵五千,夜渡溵河合流口,徑扼賊喉而成城。自是,河陽、宣武、太原、魏博等軍繼渡,掎角進攻郾城。沛先結壘與賊對,賊將鄧懷金率眾面縛而降。蔡賊平。沛隨李光顏入朝,光顏具陳沛功,加御史大夫。
既還鎮,光顏受詔討鄆寇。及李師道誅,詔分許州兵戍于邠,以沛為都將,救鹽州,擊退吐蕃。以功加寧州刺史,遷陳州。李絺反,詔沛兼忠武節度副使,率師討絺。絺平,加檢校右散騎常侍,遷兗海沂密節度、觀察等使。此邦新造,人情獷驁,沛明申法令,選蒐軍政,期年大理。明年,改檢校工部尚書,充忠武軍節度、陳許蔡觀察等使。卒於鎮,贈右仆射。子逢。
逢,少沉勇,從父征伐有功,為忠武都知兵馬使。太和中,入宿衛,歷諸衛將軍。從石雄、劉沔破回紇于天德。性果決,用法嚴。其時有二千人不上陣,官賜賞給,逢皆不與。或非之,逢曰:「健兒向前冒白刃,若無功而賞,其如冒刃者何?」王宰攻劉稹,逢領陳許七千人屯翼城,代田令昭。賊平,檢校左散騎常侍。累遷至忠武軍節度、陳許觀察等使。


  
李珙,山東甲姓,代修婚姻。至珙,不好讀書,唯以弓馬為務。長六尺餘,氣貌魁岸。嘗詣澤潞謁李抱真,異之,將選為衙門將,旋以酒酣使氣,復欲棄之。都將王虔休謂抱真曰:「李珙,奇士也,若不能用,不如殺之,無為他人所得。」


  
抱真死,虔休為帥,乃依虔休,累為昭義大將。吐突承璀之擒盧從史,烏重胤實預其謀,珙初不知,將救從史。聞重胤受朝旨,乃觀望不進,重胤以此德之。後領河陽,乃置於麾下。然朝廷以與從史厚善,竟出為北邊一校。
元和十年,征淮西,重胤懇表為諸道行營都虞候,詔特從之,俄以母憂去職。服闋,除右武衛上將軍。長慶四年八月卒,年六十四,廢朝一日。
李祐,本蔡州牙將。事吳元濟,驍勇善戰。自王師討淮西,祐為行營將,每抗官軍,皆憚之。元和十二年,為李愬所擒。愬知祐有膽略,釋其死,厚遇之。推誠定分,與同寢食,往往帳中密語,達曙不寐。人有耳屬於外者,但屢聞祐感泣聲。而軍中以前時為祐殺傷者多,營壘諸卒會議,皆恨不殺祐。愬以眾情歸怨,慮不能全,因送祐于京師,乃上表救之。憲宗特恕,遂遣祐賜愬。愬大喜,即以三千精兵付之。祐聽言,無有所疑,竟以祐破蔡,擒元濟。以功授神武將軍,遷金吾將軍、檢校左散騎常侍、夏州刺史、御史大夫、夏綏銀宥節度使。
寶曆初,入為右金吾大將軍。尋以吐蕃入寇,出為涇州刺史、涇原節度使。太和初,討李同捷,遷檢校戶部尚書、滄州刺史、滄德景節度使。太和三年五月卒。
董重質,本淮西牙將,吳少誠之子婿也。性勇悍,識軍機,善用兵。及元濟拒命,重質又為謀主,領大軍當王師,連歲不拔,皆重質之謀也。元和十二年,宰相裴度督兵淮西,至郾城,元濟乃悉發左右及守城之卒,委重質而拒度。時李愬乘虛入蔡。既擒元濟,重質之家在蔡,愬乃安恤之,仍使其子持書禮以召重質。重質見其子,知城已陷,及元濟囚窘之狀,乃慨然以單騎歸愬,白衣叩伏。愬揖登階,以賓禮與之食。憲宗欲殺之,愬奏許以不死而來降,請免之,且乞于本軍驅使。於是,貶春州司戶參軍。
明年,轉太子少詹事,委武寧軍收管驅使,仍加金紫。十五年,徵入,授左神武軍將軍,知軍事,兼御史中丞。仍賜金帛,與有功者等。尋授鹽州刺史,又遷左右神策及諸道劍南西川行營節度使、檢校左散騎常侍。太和四年,又轉夏綏銀宥節度使。五年,就加檢校工部尚書。重質訓兵立法,羌戎畏服。八年八月卒,贈尚書右仆射。
楊元卿,祖子華,德州安陵縣丞。父寓,申州鐘山縣令。元卿少孤,慷慨有才略。及冠,尚漂蕩江嶺之表,縱游放言,人謂之狂生。時吳少誠專蔡州,朝廷姑息之。元卿白衣謁見,署以劇縣,旋闢為從事,奏授試大理評事。亦事少陽,後奏轉監察裡行。因上奏,宰相李吉甫深加慰納,自是一歲或再隨奏至京師。元卿每與少陽言,諭以大義。乃為凶黨所構,賴節度判官蘇肇保持,故免。元卿潛奉朝廷,內耗少陽之事。
及少陽死,其子元濟繼立。元卿說曰:「先尚書性吝,諸將皆饑寒。今須布惠以自固也。府中有無,元卿熟知之,曷若散聘諸道,卑辭厚禮,以丈人行呼群帥,庶幾一助,而諸將大獲矣。元卿願將留後表上聞,朝廷安得不從哉?」元濟許之。元卿即日離蔡,以賊勢盈虛條奏,潛請詔諸道拘留使者。及元濟覺,元卿妻陳氏並四男併為元濟所殺,同圬一射垛。蘇肇以保持元卿,亦同日被害。詔授元卿岳王府司馬,尋遷太子仆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