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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下    325


作者:劉昫
頁數:325 / 550
類別:歷史

 

作者:劉昫 / 第1頁 / 共3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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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遷侍御史。富平縣人李秀才,籍在禁軍,誣鄉人斫父墓柏,射殺之。法司以專殺論。文宗以中官所庇,決杖配流。右補闕蔣繫上疏論之,不省。仲郢執奏曰:「聖王作憲,殺人有必死之令;聖明在上,當官無壞法之臣。今秀才犯殺人之科,愚臣備監決之任,此賊不死,是亂典章。臣雖至微,豈敢曠職?其秀才未敢行決,望別降敕處分。」乃詔御史蕭傑監之。傑又執奏。帝遂詔京兆府行決,不用監之。然朝廷嘉其守法。
會昌中,三遷吏部郎中,李德裕頗知之。武宗有詔減冗官,吏部條疏,欲牒天下州府取額外官員。仲郢曰:「諸州每冬申闕,何煩牒耶?」幸門頓塞。仲郢條理旬日,減一千二百員,時議為愜。遷諫議大夫。
五年,準南奏吳湘獄,御史崔元藻覆按得罪。仲郢上疏理之,人皆危懼。德裕知其無私,益重之。武宗築望仙台,仲郢累疏切諫。帝召諭之曰:「聊因舊趾增葺,愧卿忠言。」德裕奏為京兆尹,謝日,言曰:「下官不期太尉恩獎及此,仰報厚德,敢不如奇章門館。」德裕不以為嫌。時廢浮圖法,以銅像鑄錢。仲郢為京畿鑄錢使,錢工欲于模加新字;仲郢止之,唯淮南加新字,後竟為僧人取之為像設鐘罄。紇干皋訴表甥劉詡毆母,詡為禁軍小校,仲郢不俟奏下,杖殺。為北司所譖,改右散騎常侍,權知吏部尚書銓事。
宣宗即位,德裕罷相,出仲郢為鄭州刺史。周墀自江西移鎮滑台。過鄭,觀其境內大理,甚獎之。俄而墀入輔政,遷為河南尹。蒞事逾月,召拜戶部侍郎。居無何,墀罷知政事。同列有疑仲郢與墀善,左授秘書監。數月,復出為河南尹。以寬惠為政,言事者以為不類京兆之政。仲郢曰:「輦轂之下,彈壓為先;郡邑之治,惠養為本。何取類耶?」
大中年,轉梓州刺史、劍南東川節度使。孔目吏邊章簡者,以貨交近幸,前後廉使無如之何。仲郢因事決殺,部內肅然,不俟行法而自理。在鎮五年,美績流聞,征為吏部侍郎。入朝未謝,改兵部侍郎,充諸道鹽鐵轉運使。
大中十二年,罷使,守刑部尚書。咸通初,轉兵部,加金紫光祿大夫、河東男、食邑三百戶。俄出為興元尹、山南西道節度使。鳳州刺史盧方乂以輕罪決部叫,數日而斃。其妻列訴,又旁引他吏,械繫滿獄。仲郢召其妻謂之曰:「刺史科小罪誡人,但本非死刑,雖未出辜,其實病死。」罰方乂百直,系者皆釋,郡人深感之。因決臓吏過當,以太子賓客分司東都。踰年,為虢州刺史。數月,檢校尚書左仆射、東都留守。盜發先人墓,棄官歸華原。除華州刺史,不拜。數月,以本官為鄆州刺史,天平軍節度觀察等使,授節鉞于華原別墅,卒於鎮。


  
初,仲郢自拜諫議後,每遷官,群烏大集於昇平裡第,廷樹戟架皆滿,凡五日而散。詔下,不復集,家人以為候,唯除天平,烏不集。
仲郢嚴禮法,重氣義,嘗感李德裕之知。大中朝,李氏無祿仕者。仲郢領鹽鐵時,取德裕兄子從質為推官,知蘇州院事,令以祿利贍南宅。令孤綯為宰相,頗不悅。仲郢與綯書自明,其要云:「任安不去,常自愧於昔人;吳詠自裁,亦何施于今日?李太尉受責既久,其家已空,遂絶蒸嘗,誠增痛惻。」綯深感嘆,尋與從質正員官。


  
仲郢以禮法自持,私居未嘗不拱手,內齋未嘗不束帶。三為大鎮,廄無名馬,衣不薰香。退公佈卷,不捨晝夜。《九經》、《三史》一鈔;魏、晉已來南北史再鈔;手鈔分門三十卷,號《柳氏自備》。又精釋典,《瑜伽》、《智度大論》皆再鈔;自余佛書,多手記要義。小楷精謹,無一字肆筆。撰《尚書二十四司箴》,韓愈、柳宗元深賞之。有文集二十卷。子珪、璧、玭。
珪,字鎮方,大中五年登進士第,累闢使府,早卒。
璧,大中九年登進士第。文格高雅。嘗為《馬嵬詩》,詩人韓琮、李商隱嘉之。馬植鎮陳許,闢為掌書記,又從植汴州。李瓚鎮桂管,奏為觀察判官。軍政不愜,璧極言不納,拂衣而去。桂府尋亂,入為右補闕。僖宗幸蜀,召充翰林學士,累遷諫議大夫,充職。
玭應兩經舉,釋褐秘書正字。又書判拔萃,高湜闢為度支推官。踰年,拜右補闕。湜出鎮澤潞,奏為節度副使。入為殿中侍御史。李蔚鎮襄陽,闢為掌書記。湜再鎮澤潞,復為副使。入為刑部員外。湜為亂將所逐,貶高要尉,玭三上疏申理。湜見疏本嘆曰:「我自辨析,亦不及此。」尋出廣州節度副使。明年,黃巢陷廣州,郡人鄧承勛以小舟載玭脫禍。召為起居郎。賊陷長安,為刃所傷,出奔行在,歷諫議給事中,位至御史大夫。
玭嘗著書誡其子弟曰:
夫門地高者,可畏不可恃。可畏者,立身行己,一事有墜先訓,則罪大於他人。雖生可以苟取名位,死何以見祖先於地下?不可恃者,門高則自驕,族盛則人之所嫉。實藝懿行,人未必信;纖瑕微累,十手爭指矣。所以承世冑者,修己不得不懇,為學不得不堅。夫人生世,以無能望他人用,以無善望他人愛,用愛無狀,則曰「我不遇時,時不急賢」。亦由農夫鹵莽而種,而怨天澤之不潤,雖欲弗餒,其可得乎!
予幼聞先訓,講論家法。立身以孝悌為基,以恭默為本,以畏怯為務,以勤儉為法,以交結為末事,以氣義為凶人。肥家以忍順,保交以簡敬。百行備,疑身之未周;三緘密,慮言之或失。廣記如不及,求名如儻來。去吝與驕,庶幾減過。蒞官則潔己省事,而後可以言守法;守法而後可以言養人。直不近禍,廉不沽名。廩祿雖微,不可易黎氓之膏血;榎楚雖用,不可恣褊狹之胸襟。憂與福不偕,潔與富不併。比見門家子孫,其先正直當官,耿介特立,不畏強禦;及其衰也,唯好犯上,更無他能。如其先遜順處己,和柔保身,以遠悔尤;及其衰也,但有闇劣,莫知所宗。此際幾微,非賢不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