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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下    341


作者:劉昫
頁數:341 / 550
類別:歷史

 

作者:劉昫 / 第1頁 / 共3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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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武宗即位,李德裕用事,召拜吏部侍郎,欲引以為相。時李漢以家行不謹,貶汾州司馬。溫從容白德裕曰:「李漢不為相公所知,昨以不孝之罪絀免,乞加按問。」德裕曰:「親情耶?」溫曰:「雖非親昵,久相知耳。」德裕不悅。居無何,出溫為宣歙觀察使,闢鄭處誨為觀察判官,德裕愈不悅。池州人訟郡守,溫按之無狀,杖殺之。
明年,瘍生於首,謂愛婿張復魯曰:「予任校書郎時,夢二黃衣人賫符來追,及滻,將渡,一人續至曰:『彼墳至大,功須萬日。』遂不涉而寤。計今萬日矣,與公訣矣。」明日卒,贈工部尚書,謚曰孝。
溫在朝時,與李珏、楊嗣復周旋。及楊、李禍作,嘆曰:「楊三、李七若取我語,豈至是耶!」初溫以楊、李與德裕交怨,及居位,溫勸楊、李徵用德裕,釋憾解慍。二人不能用,故及禍。溫無子,女適薛蒙,善著文,續曹大家《女訓》十二章,士族傳寫,行于時。溫剛腸寡合,人多疏簡,唯與常侍蕭祐善。
蕭祐者,蘭陵人。少孤貧。耿介苦學,事親以孝聞。自處士征拜左拾遺,累遷至考功郎中。祐博雅好古,尤喜圖畫。前代鐘、王遺法,蕭、張筆勢,編序真偽,為二十卷,元和末進禦,優詔嘉之,授兵部郎中。出為虢州刺史,入為太常少卿,轉諫議大夫。逾月為桂州刺史、御史中丞、桂管防禦觀察使。太和二年八月,卒於官,贈右散騎常侍。
祐閒淡貞退,善鼓琴賦詩,書畫盡妙。游心林壑,嘯詠終日,而名人高士,多與之遊。給事中韋溫尤重之,結為林泉之友。
獨孤鬱,河南人。父及,天寶末與李華、蕭潁士等齊名。善為文,所著《仙掌銘》,大為時流所賞,位終常州刺史。鬱,貞元十四年登進士第,文學有父風,尤為舍人權德輿所稱,以子妻之。貞元末,為監察御史。
元和初,應制舉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策入第四等,拜左拾遺。太子司議郎杜從鬱拜左補闕,鬱與同列,論之曰:「從鬱是宰臣佑之子,父居宰執,從鬱不宜居諫列。」乃改為左拾遺,又論曰:「補闕之與拾遺,資品雖殊,同是諫官,若時政或有得失,不可令子論父。」從鬱竟改他官。


  
四年,轉右補闕,又與同列拜章論中官吐突承璀不宜為河北招討使,乃改招撫宣慰使。


  
五年,兼史館修撰。尋召充翰林學士,遷起居郎。權德輿作相,鬱以婦公辭內職。憲宗曰:「德輿乃有此佳婿。」因詔宰相于士族之家,選尚公主者。遷鬱考功員外郎,充史館修撰、判館事,預修《德宗實錄》。
七年,以本官復知制誥。八年,轉駕部郎中。其年十月,復召為翰林學士。九年,以疾辭內職。十一月,改秘書少監,卒。
鬱弟朗,嘗居諫官,請罷淮西用兵,不協旨,貶興元戶曹。入為監察御史,轉殿中。十五年,兼充史館修撰,遷都官員外郎。
長慶初,諫議大夫李景儉于史館飲酒,憑醉謁宰相,語辭侵侮;朗坐同飲,出為漳州刺史。入為左司員外郎,遷諫議大夫。揚州節度使王播罷兼鹽鐵使,行賂于中人,求復領銅鹽。朗上章論之。
寶曆元年十一月,拜御史中丞。二年六月,賜金紫之服。侍御史李道樞乘醉謁朗;朗劾之,左授司議郎。憲府故事,三院御史由大夫、中丞自闢,請命于朝。時崔晃、鄭居中不由憲長而除,皆丞相之僚舊也,敕命雖行,朗拒而不納,晃竟改太常博士,居中分司東台。其年十月,高少逸入閣失儀,朗不彈奏,宰相銜阻崔晃事,左授少逸贊善大夫,朗亦罰俸。朗稱執法不稱,乞罷中丞,敬宗令中使諭之,不允其讓。文宗即位,改工部侍郎。太和元年八月,出為福州刺史、御史中丞、福建觀察使。是月赴官,暴卒於路,贈右散騎常侍。
鬱子庠,亦登進士第。大中後官達,亦至侍郎。
錢徽,字蔚章,吳郡人。父起,天寶十年登進士第。起能五言詩。初從鄉薦,寄家江湖,嘗于客舍月夜獨吟,遽聞人吟于庭曰:「曲終人不見,江上數峰青。」起愕然,攝衣視之,無所見矣,以為鬼怪,而志其一十字。起就試之年,李暐所試《湘靈鼓瑟詩》題中有「青」字,起即以鬼謡十字為落句,暐深嘉之,稱為絶唱。是歲登第,釋褐秘書省校書郎。大曆中,與韓翃、李端輩十人,俱以能詩,出入貴游之門,時號「十才子」,形于圖畫。起位終尚書郎。
徽,貞元初進士擢第,從事戎幕。元和初入朝,三遷祠部員外郎,召充翰林學士。六年,轉祠部郎中、知制誥。八年,改司封郎中、賜緋魚袋,職如故。九年,拜中書舍人。十一年,王師討淮西,詔朝臣議兵,徽上疏言用兵累歲,供饋力殫,宜罷淮西之征。憲宗不悅,罷徽學士之職,守本官。
長慶元年,為禮部侍郎。時宰相段文昌出鎮蜀川。文昌好學,尤喜圖書古畫。故刑部侍郎楊憑兄弟,以文學知名,家多書畫,鐘、王、張、鄭之跡在《書斷》、《畫呂》者,兼而有之。憑子渾之求進,盡以家藏書畫獻文昌,求致進士第。文昌將發,面托錢徽,繼以私書保薦。翰林學士李紳亦托舉子周漢賓于徽。及榜出,渾之、漢賓皆不中選。李宗閔與元稹素相厚善。初稹以直道譴逐久之,及得還朝,大改前志。由逕以徼進達,宗閔亦急於進取,二人遂有嫌隙。楊汝士與徽有舊。是歲,宗閔子婿蘇巢及汝士季弟殷士俱及第。故文昌、李紳大怒。文昌赴鎮。辭日,內殿面奏,言徽所放進士鄭朗等十四人,皆子弟藝薄,不當在選中。穆宗以其事訪于學士元稹、李紳,二人對與文昌同。遂命中書舍人王起、主客郎中知制誥白居易,于子亭重試,內出題目《孤竹管賦》、《鳥散余花落》詩,而十人不中選。詔曰:
國家設文學之科,本求才實,苟容僥倖,則異至公。訪聞近日浮薄之徒,扇為朋黨,謂之關節,干撓主司。每歲策名,無不先定,永言敗俗,深用興懷。鄭朗等昨令重試,意在精核藝能,不于異書之中,固求深僻題目,責令所試成就,以觀學藝淺深。孤竹管是祭天之樂,出於《周禮》正經;閲其呈試之文,都不知其本事,辭律鄙淺,蕪累亦多。比令宣示錢徽,庶其深自懷愧,誠宜盡棄,以警將來。但以四海無虞,人心方泰,用弘寧撫,式示殊恩,特掩爾瑕,庶明予志。孔溫業、趙存約、竇洵直所試粗通,與及第;裴撰特賜及第;鄭朗等十人並落下。自今後禮部舉人,宜準開元二十五年敕,及第訖,所試雜文並策,送中書門下詳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