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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下    380


作者:劉昫
頁數:380 / 550
類別:歷史

 

作者:劉昫 / 第1頁 / 共3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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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拜諫議大夫,仍兼起居舍人,判弘文館事。紫宸入閣,遣中使取抃起居注,欲視之。抃執奏曰:「自古置史官,書事以明鑒誡。陛下但為善事,勿畏臣不書。如陛下所行錯忤,臣縱不書,天下之人書之。臣以陛下為文皇帝,陛下比臣如褚遂良。」帝又曰:「我嘗取觀之。」抃曰:「由史官不守職分,臣豈敢陷陛下為非法?陛下一覽之後,自此書事須有迴避。如此,善惡不直,非史也。遺後代,何以取信?」乃止。
初立朝,為李固言、李珏、楊嗣復所引,數年之內,至諫議大夫。武宗即位,李德裕用事,抃坐楊、李之黨,出為汾州刺史。楊、李貶官,抃亦貶信州長史。宣宗即位,白敏中當國,量移郢州刺史,尋換商州。二年,內征為給事中,遷御史中丞。謝日,面賜金紫之服。彈駙馬都尉杜中立臓罪,貴戚憚之。兼戶部侍郎,判本司事。抃奏曰:「御史台紀綱之地,不宜與泉貨吏雜處,乞罷中司,專綜戶部公事。」從之。
尋以本官同平章事,判使如故。謝日,奏曰:「臣無夔、契之才,驟叨夔、契之任,將何以仰報鴻私?今邊戍粗安,海內寧息,臣愚所切者,陛下未立東宮,俾正人傳導,以存副貳之重。」因泣下。上感而聽之。
先是,累朝人君不欲人言立儲貳,若非人主己欲,臣下不敢獻言。宣宗春秋高,嫡嗣未辨,抃作相之日,率先啟奏,人士重之。尋兼集賢大學士。詹毗國獻象,抃以其性不安中土,請還其使,從之。太原節度使李業殺降虜,北邊大擾。業有所恃,人不敢非。抃即奏其事,乃移業滑州。加中書侍郎。大理卿馬曙從人王慶告曙家藏兵甲。曙坐貶官,而慶無罪。抃引法律論之,竟杖殺慶。
進階銀青光祿大夫,兼禮部尚書、監修國史。修成《文宗實錄》四十卷,上之。其修史官給事中盧耽、太常少卿蔣偕、司勛員外郎王諷、右補闕盧告、膳部員外郎牛叢,皆頒賜錦彩、銀器,序遷職秩。抃轉門下侍郎,兼戶部尚書。大中十年,以本官平章事、成都尹、劍南西川節度副大使知節度事。十一年,以疾求代,征拜吏部尚書。以疾未痊,乞授散秩,改檢校右仆射,守太子少保。十二年十二月卒,時年六十六,贈司徒。
抃儀容魁偉,言論切直,與同列上前言事,他宰相必委曲規諷,唯抃讜言無所畏避。宣宗每曰:「魏謨綽有祖風,名公子孫,我心重之。」然竟以語辭太剛,為令狐綯所忌,罷之。


  
抃嘗鈔撮子書要言,以類相從,二十卷,號曰《魏氏手略》。有文集十卷。
子潛、滂。潛登進士第。潛子敖,韋琮甥。後琮為相,潛歷顯官。


  
周墀,字德升,汝南人。祖頲,父霈。墀,長慶二年擢進士第,太和末,累遷至起居郎。墀能為古文,有史才。文宗重之,補集賢學士,轉考功員外郎,仍兼起居舍人事。開成二年冬,以本官知制誥,尋召充翰林學士。三年,遷職方郎中。四年十月,正拜中書舍人,內職如故。武宗即位,出為華州刺史、鎮國軍潼關防禦等使,改鄂州刺史、御史中丞、鄂岳觀察使。會昌六年十一月,遷洪州刺史、江南西道觀察使。大中初,檢校禮部尚書、滑州刺史、義成軍節度、鄭滑觀察等使、上柱國、汝南男,食邑三百戶。入朝為兵部侍郎、判度支。尋以本官同平章事,累遷銀青光祿大夫、中書侍郎、監修國史,兼刑部尚書。罷相,檢校刑部尚書、梓州刺史、御史大夫、劍南東川節度使。未行,追制改檢校右仆射,加食邑五百戶。歷方鎮卒。
崔龜從,字玄告,清河人。祖璜,父誠,官微。龜從,元和十二年擢進士第,又登賢良方正制科,及書判拔萃二科,釋褐拜右拾遺。太和二年,改太常博士。
龜從長於禮學,精歷代沿革,問無不通。時饗宗廟于敬宗室,祝板稱皇帝孝弟。龜從議曰:「臣審祥孝字,載考禮文,義本主於子孫,理難施於兄弟。按《禮記》卜虞之文,子孫曰哀,兄弟曰某。然則虞之稱哀,與祭之稱孝,其義一也。于祖禰則理宜稱孝,於伯仲則止可稱名。又東晉溫嶠議宗廟祝辭,於孝字非子者則不稱,傍親直言敢告。當時朝議,咸以為宜。今臣上考禮經,無兄弟稱孝之義;下征晉史,有不稱傍親之文。臣謂饗敬宗廟,宜去孝弟兩字。」
又以祀九宮壇,舊是大祠。龜從議曰:「九宮貴神,經典不載。天寶中,術士奏請,遂立祠壇。事出一時,禮同郊祀。臣詳其圖法,皆主星名,縱司水旱兵荒,品秩不過列宿。今者,五星悉是從祀,日月猶在中祠,豈容九宮獨越常禮,備列王事,誡誓百官?尊卑乖儀,莫甚于此。若以嘗在祀典,不可廢除,臣請降為中祠。」制從之。
龜從又以大臣薨謝,不于聞哀日輟朝,奏議曰:「伏以廢朝軫悼,義重君臣,所貴及哀,尤宜示信。自頃已來,輟朝非奏報之時,備禮於數日外。雖遵常制,似不本情。臣不敢遠征古書,請引國朝故事:貞觀中任瑰卒,有司對仗奏闕聞,太宗責其乖禮;岑文本既歿,其夕為罷警嚴;張公謹之亡,哭之不避辰日。是知閔悼之意,不宜過時。臣謂大臣薨,禮合輟朝。縱有機務急速,便殿須召宰臣,不臨正朝,無爽事體。如此,則由衷之信,載感於幽明;稱情之文,無虧于典禮。」又奏:「文武三品官薨卒輟朝。有未經親重之官,今任又是散列者,為之變禮,誠恐非宜。自今後,文武三品以上官,非曾任將相,及曾在密近,宜加恩禮者,余請不在輟朝之限。」從之。
累轉考功郎中、史館修撰。九年,轉司勛郎中、知制誥。十二月,正拜中書舍人。開成初,出為華州刺史。三年三月,人為戶部侍郎,判本司事。四年,權判吏部尚書銓事。大中四年,為中書侍郎、同平章事,兼吏部尚書。五年七月,撰成《續唐歷》三十卷,上之。六年,罷相,檢校吏部尚書,汴州刺史、宣武軍節度觀察等使,累歷方鎮卒。
鄭肅,滎陽人。祖烈,父閲,世儒家。肅苦心力學。元和三年,擢進士第,又以書判拔萃,歷佐使府。太和初,入朝為尚書郎。六年,轉太常少卿。肅能為古文,長於經學,左丘明、《三禮》、儀注疑議,博士以下必就肅決之。